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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6) 1260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本书是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在抗日时期撰写 而成的,是中国中古史研究的传世杰作。前书从礼仪、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诸方面分析构成隋唐制度的历史因素,上溯汉魏南北朝、推纲挈领地说明中古历史衍化变迁的脉络。后书对唐代政治史作了极为精辟的论述。陈寅恪在梳理、考证、重新诠释史料的基础上,为我们搭建了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的政治和历史研究蓝图。本书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是中国中古史研究中的里程碑式著作。

作者介绍

陈寅恪(1890—1969)
享誉海内外的国学大师。毕业于哈佛大学,先后任教于西南联合大学、香港大学、广西大学、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
陈寅恪是一位对中国近现代学术文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卓越学者。他在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等诸多领域的精湛研究,均达到很高的境界,具有开拓和奠基的意义。他与叶企孙、潘光旦、梅贻琦一起被列为清华大学百年历史上四大哲人,与吕思勉、陈垣、钱穆并称为“前辈史学四大家”。

部分摘录:
礼仪 旧籍于礼仪特重,记述甚繁,由今日观之,其制度大抵仅为纸上之空文,或其影响所届,止限于少数特殊阶级,似可不必讨论,此意昔贤亦有论及者矣。如《新唐书》一一《礼乐志》云:
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及三代已亡,遭秦变古,后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号位序、国家制度、宫车服器,一切用秦。至于三代礼乐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时出而用之郊庙朝廷。曰:“此为礼也,所以教民。”此所谓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故自汉以来史官所记事物名数、降登揖让、拜俯伏兴之节,皆有司之事尔,所谓礼之末节也。然用之郊庙朝廷,自缙绅大夫从事其间者皆莫能晓习,而天下之人至于老死未尝见也。
又《欧阳文忠公集》附《欧阳发等所述事迹》云:
其于《唐书·礼乐志》发明礼乐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五行志》不书事应,悉坏汉儒灾异附会之说,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寅恪案:自汉以来史官所记礼制止用于郊庙朝廷,皆有司之事,欧阳永叔谓之为空名,诚是也。沈壵《落帆楼文集》八《与张渊甫书》云:
六朝人礼学极精,唐以前士大夫重门阀,虽异于古之宗法,然与古不相远,史传中所载多礼家精粹之言。至明士大夫皆出草野,与古绝不相似矣。古人于亲亲中寓贵贵之意,宗法与封建相维。诸侯世国,则有封建;大夫世家,则有宗法。
寅恪案:礼制本与封建阶级相维系,子敦之说是也。唐以前士大夫与礼制之关系既如是之密切,而士大夫阶级又居当日极重要地位,故治史者自不应以其仅为空名,影响不及于平民,遂忽视之而不加以论究也。
《通鉴》一七六《陈纪》“至德三年”条云:
隋主命礼部尚书牛弘修《五礼》,勒成百卷,〔正月〕戊辰诏行新礼。
《隋书》一《高祖纪上》(《北史》一一《隋本纪上》同)云:
开皇五年春正月戊辰诏行新礼。
同书二《高祖纪下》(《北史》一一《隋本纪上》略同)云:
仁寿二年闰(十)月己丑诏曰:“尚书左仆射越国公杨素、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内史侍郎薛道衡、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达古今,或器推令望,学综经史,委以裁缉,实允佥议,可并修定《五礼》。”
同书六《〈礼志〉总序》略云:
高堂生所传《士礼》亦谓之《仪》,洎西京以降,用相裁准。黄初之详定朝仪,则《宋书》言之备矣。梁武始命群儒裁成大典,陈武克平建业,多准梁旧。〔隋〕高祖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云。
《通典》四一《礼典》序(参《南齐书》九《〈礼志〉序》及《魏书》一〇八《〈礼志〉序》)略云:
魏以王粲、卫觊集创朝仪,而鱼豢、王沈、陈寿、孙盛虽缀时礼,不足相变。晋初以荀觊、郑冲典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并加删集,成百六十五篇。后挚虞、傅咸缵续未成,属中原覆没,今虞之《决疑注》是其遗文也。江左刁协、荀崧补缉旧文,蔡谟又踵修缀。宋初因循,前史并不重述。齐武帝永明二年诏尚书令王俭制定五礼。至梁武帝命群儒又裁成焉。陈武帝受禅,多准梁旧。后魏道武帝举其大体,事多阙遗;孝文帝率由旧章,择其令典,朝仪国范焕乎复振。隋文帝〔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
《隋书》三三《经籍志(史部)仪注类·梁宾礼仪注》九卷贺玚撰注云:
案:梁明山宾撰《吉仪礼注》二百六卷,《录》六卷;严植之撰《凶仪注》四百七十九卷,《录》四十五卷;陆琏撰《军仪注》一百九十卷,《录》二卷;司马褧撰《嘉仪注》一百一十二卷,《录》三卷;并亡。存者唯《士》《吉》及《宾》合十九卷。
《后齐仪注》二百九十卷。
《隋朝仪礼》一百卷,牛弘撰。
《魏书》五九《刘昶传》(《北史》二九《刘昶传》同)略云:
刘昶,义隆第九子也,义隆时封义阳王,和平六年间行来降。于时(太和初)改革朝仪,诏昶与蒋少游专主其事。昶条上旧式,略不遗亡。
同书九一《术艺传·蒋少游传》(《北史》九〇《艺术传·蒋少游传》同)略云:
蒋少游,乐安博昌人也。慕容白曜之平东阳,见俘入于平城,充平齐户,后配云中为兵。及诏尚书李冲与冯诞、游明根、高闾等议定衣冠于禁中,少游巧思,令主其事,亦访于刘昶,二意相乖,时致诤竞,积六年乃成。始班赐百官,冠服之成,少游有效焉。后于平城将营太庙太极殿,遣少游乘传诣洛,量准魏晋基址。后为散骑侍郎,副李彪使江南。高祖修船乘,以其多有思力,除都水使者,迁前将军,兼将作大匠,仍领水池湖泛戏舟楫之具。及华林殿沼修旧增新,改作金墉门楼,皆所措意,号为妍美。又兼太常少卿,都水如故,景明二年卒。少游又为太极立规模,与董尔、王遇参建之,皆未成而卒。
同书七《高祖纪下》(《北史》三《魏本纪》同)云:
〔太和〕十年八月乙亥给尚书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组绶。
寅恪案:刘昶、蒋少游俱非深习当日南朝典制最近发展之人,故致互相乖诤。其事在太和十年以前,即《北史》四二《王肃传》所谓“其间朴略,未能淳”者。至太和十七年王肃北奔,孝文帝虚襟相待,盖肃之入北实应当日魏朝之需要故也。
《魏书》四三《房法寿传》附族子景伯、景先传(《北史》三九《房法寿传》附景伯、景先传同)略云:
法寿族子景伯,高祖谌避地渡河,居于齐州之东清河绎幕焉。显祖时三齐平,随例内徙为平齐民。景伯性淳和,涉猎经史。
景先幼孤贫,无资从师,其母自授《毛诗》《曲礼》。昼则樵苏,夜诵经史,自是精勤,遂大通赡。太和中例得还乡,郡辟功曹,州举秀才,值州将卒,不得对策,解褐太学博士。时太常刘芳、侍中崔光当世儒宗,叹其精博,光遂奏兼著作佐郎,修国史,寻除司徒祭酒员外郎。侍中穆绍又启景先撰《世宗起居注》。累迁步兵校尉,领尚书郎齐州中正,所历皆有当官之称。景先作《五经疑问》百余篇,其言该典,今行于时。
《北史》二四《崔逞传》附休传(《魏书》六九《崔休传》同)略云:
休曾祖仕宋,位青冀二州刺史,祖灵和宋员外散骑侍郎,父宗伯始还魏。孝文纳休妹为嫔,兼给事黄门侍郎,参定礼仪。
《魏书》五五《刘芳传》(《北史》四二《刘芳传》同)略云:
刘芳,彭城人也。六世祖讷晋司隶校尉,祖该刘义隆征虏将军青徐二州刺史,父邕刘骏兖州长史。芳出后伯父逊之。邕同刘义宣之事,身死彭城,芳随伯母房逃窜青州,会赦免。舅元庆为刘子业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马,为文秀所杀,母子入梁邹城。慕容白曜南讨青齐,梁邹降,芳北徙为平齐民,时年十六。南部尚书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芳至京师,诣敷门,崔耻芳流播,拒不见之。(中略)芳才思深敏,特精经义,博闻强记,兼览苍雅,尤长音训,辨析无疑,于是礼遇日隆。王肃之来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属目,高祖宴群臣于华林,肃语次云:“古者唯妇人有笄,男子则无。”芳曰:“推《礼经》正文,古者男子妇人俱有笄。”高祖称善者久之,肃亦以芳言为然。酒阑,芳与肃俱出,肃执芳手曰:“吾少来留意三礼,在南诸儒咸共讨论,皆谓此义如吾向言,今闻往释,顿祛平生之惑。”芳义理精通,类皆如是。高祖崩于行宫,及世宗即位,芳手加衮冕,高祖自袭敛暨于启祖、山陵、练除始末丧事皆芳撰定。出除安东将军青州刺史,还朝议定律令。芳斟酌古今,为大议之主,其中损益多芳意也。世宗以朝仪多阙,其一切诸议悉委芳修正,于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谘访焉。
同书六七《崔光传》(《北史》四四《崔光传》同)略云:
崔光,东清河鄃人也。祖旷从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时水,慕容氏灭,仕刘义隆为乐陵太守。父灵延刘骏龙骧将军长广太守,与刘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国军。慕容白曜之平三齐,光年十七,随父徙代。〔后〕迁中书侍郎、给事黄门侍郎,甚为高祖所知待。高祖每对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无意外咎谴,二十年后当作司空。”其见重若是。
寅恪案:刘芳、崔光皆南朝俘虏,其所以见知于魏孝文及其嗣主者,乃以北朝正欲摹仿南朝之典章文物,而二人适值其会,故能拔起俘囚,致身通显也。
《北齐书》二九《李浑传》附绘传(《北史》三三《李灵传附绘传》同)略云:
司徒高邕辟为从事中郎,征至洛时敕侍中西河王秘书监常景选儒学十人缉撰五礼,惟绘与太原王乂掌军礼。
寅恪案:《隋志》不载常景撰修之五礼,唯《旧唐书》四六《经籍志》史部“仪注类”有《后魏仪注》三(疑五之误)十二卷,常景撰;《新唐书》五八《艺文志》史部“仪注类”有常景《后魏仪注》五十卷。常景之书撰于元魏都洛之末年,可谓王肃之所遗传,魏收之所祖述,在二者之间承上启下之产物也。
又史志所谓《后齐仪注》者,即南朝前期文物变相之结集,故不可不先略述北齐修五礼之始末,以明《隋志》之渊源也。
《北齐书》二七《魏收传》(《北史》五六《魏收传》同)略云:
除尚书右仆射,总议监五礼事,多引文士令执笔,儒者马敬德、熊安生、权会实主之。
《隋书》五七《薛道衡传》(《北史》三六《薛辩传》附道衡传同)略云:
武平初,诏与诸儒修定五礼。
寅恪案:北齐后主时所修之五礼当即《隋志》之《后齐仪注》二百九十卷,邺都典章悉出洛阳,故武平所修亦不过太和遗绪而已,所可注意者,则薛道衡先预修齐礼,后又参定以齐礼为根据之隋制,两朝礼制因袭之证此其一也。
据上所引旧籍综合论之,隋文帝继承宇文氏之遗业,其制定礼仪则不依北周之制,别采梁礼及《后齐仪注》。所谓梁礼并可概括陈代,以陈礼几全袭梁旧之故,亦即梁陈以降南朝后期之典章文物也。所谓《后齐仪注》即北魏孝文帝摹拟采用南朝前期之文物制度,易言之,则为自东晋迄南齐,其所继承汉、魏、西晋之遗产,而在江左发展演变者也。陈因梁旧,史志所载甚明,当于后文论之,于此先不涉及。唯《北齐仪注》即南朝前期文物之蜕嬗,其关键实在王肃之北奔,其事应更考释,以阐明隋制渊源之所从出。前已略述北齐制礼始末,故兹专论王肃北奔与北朝文物制度之关系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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