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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套装共10册)-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3) 1539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中文版《亚里士多德全集》共十卷,包括迄今所发现的亚里士多德的全部著作48种和一些残篇。它是自西方哲学进入我国百余年来第一部西方古典哲学家的全集,在国际上也是德、英、法、日等文以外的少数《亚里士多德全集》现代语译本的一种。它以柏林皇家科学院的标准本为依据,直接由希腊文翻译为中文,并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页码编排。全集前面有一个总序,全面地阐述了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基本精神,以及译文依据的版本,亚里士多德著作的传播及现存状况,翻译亚里士多德著作所遵循的根本原则。全集出版后产生广泛影响,1998年获教育部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和第四届国家图书奖。

作者介绍

苗力田出生于黑龙江省同江县,1939赴重庆中央大学(49年更名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后师从著名哲学家陈康攻读古希腊哲学,毕业后留校执教。解放后,苗先生先后任教于南京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直至2000年5月28日病逝,从事西方哲学的教学与研究50余载。在漫长的学术生涯中,苗力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哲学观和治学原则。

部分摘录:
我们首先要说明我们研究的对象以及这种研究于什么科学:它所研究的对象是证明,它归属于证明的科学。其次,我们要给“前提”、“词项”和“三段论”下定义,要说明什么样的三段论是完满的,什么样的三段论是不完满的。此后,我们将解释在什么意义上一个词项可以说是或不是被整个地包括在另一个词项之中,我们还要说明一个词项完全指称或不指称另一个词项指的是什么意思。
前提是对某一事物肯定或否定另一事物的一个陈述。它或者是全称的,或者是特称的,或者是不定的。所谓全称前提,我是指一个事物属于或不属于另一事物的全体的陈述;所谓特称前提,我是指一个事物属于另一个事物的有些部分、不属于有些部分或不属于另一个事物全体的陈述;所谓不定前提,我指的是一个事物属于或不属于另一个事物,但没有表明是特称还是全称的陈述。例如,“相反者为同一门学问所研究”或“快乐不是善”。证明的前提与辩证的前提是不相同的。证明的前提是对两个相矛盾陈述中一方的论断(因为证明者的工作不是提问,而是作断定),辩证的前提则是对在两种相矛盾的陈述中应接受哪一种这一问题的回答。但这种差异对三段论并无影响。三段论既可以从证明的前提推出,也可以从辩证的前提推出。因为无论是证明者还是论辩者都是首先断定某一谓项属于或不属于某一主项,然后得出一个三段论的结论。因此,根据上面所说的内容,一个三段论的前提,简单说来,是某一谓项对某一主项的肯定或否定。如果它是真实的,是从原初的公设中得出的,那么它就是证明的。而辩证的前提,对论辩者来说,是对在两个相矛盾的前提中应接受哪一个这一问题的回答;对推论者来说,它则显得是真实的并被普遍接受的论断。这一些我们在《论题篇》中已经讨论过了 [1] 。
什么是前提?三段论的、证明的及辩证的前提之间有什么差别?这些问题我们在以后还要详细解释 [2] ,对于我们目前的讨论而言,现有的定义已经足够了。
所谓词项 [3] 我是指一个前提分解后的成分,即谓项和主项,以及被加上或去掉的系词“是”或“不是”。
三段论是一种论证 [4] ,其中只要确定某些论断,某些异于它们的事物便可以必然地从如此确定的论断中推出。所谓“如此确定的论断”,我的意思是指结论通过它们而得出的东西,就是说,不需要其他任何词项就可以得出必然的结论。
如果一个三段论除了所说的东西以外不需要其他什么就可明确得出必然的结论,那么,我们就称这个三段论是完满的;如果一个三段论需要一个或多个尽管可以必然从已设定的词项中推出但却不包含在前提中的因素,那么,我们就称这个三段论是不完满的。
一个词项整个地包含在另一个词项中,与后一个词项可全部地表述前一个词项 [5] ,这二者意义相同。我们说一个词项表述所有的另一个词项,那就是说,在后一个词项之外再也找不到可断定的东西。根据同样方式,我们说一个词项不表述任何词项。
【2】任何前提的形式都是某一属性要么属于、要么必然属于、要么可能属于某一主项。在这三种前提中,每一种都有肯定和否定两类。在肯定和否定的前提中,有的是全称的,有的是特称的,有的是不定的。在全称陈述中,否定前提的词项是可以转换的。例如,如果一切快乐都不是善,那么一切善的东西就都不是快乐。肯定前提的词项虽然也必然是可以转换的,但却不能换成全称陈述而只能换成特称陈述。例如,如果一切快乐都是善,那么某些善必定也是快乐。在特称陈述中,肯定的前提必然也能换成特称陈述(因为如果某些快乐是善,则某些善也是快乐)。可是否定的前提却不必然可以转换,因为从“人不属于有些动物”中推不出“动物不属于有些人”。
首先,让我们以A和B为词项的全称否定前提为例。如若A不属于任何B,那么B也就不属于任何A。如若A属于某种B(譬如说C),那么“A不属于任何B”就是不真实的,因为C属于B。但是,如若A属于任何B,那么,B也就属于有些A。因为如若B不属于任何A,那么A也就不属于任何B。但根据设定,A属于一切B,如若前提是特称的,情况也同样如此。因为如若A属于有些B,那么B就必然属于有些A。如若A不属于任何B,那么B也不属于任何A。但是,如若A不属于有些B,却不必然可以推出B不属于有些A。例如,设定B表示“动物”,A表示“人”,那么,虽然人不属于每个动物,但动物却属于每个人。
【3】如若前提是必然的,则换位的方式亦同样。全称否定判断可以换位成全称判断,而全称肯定判断却只能换位成特称判断。如若A必然不属于任何B,则B也必然不属于任何A;因为如若B可能属于有些A,A也可能属于有些B。如若A必然属于一切或有些B,B也必然会属于有些A;如果这不是必然的,A也就不必然属于有些B了。特称否定判断是不能转换的,其原因与我们在上面所说的相同 [6] 。
再谈可能的前提。“可能”一词有多种含义 [7] (因为我们把必然的、不必然的以及潜在的事物都称为可能)。在一切肯定前提中,转换的方式与以前相同。因为如若A可能属于一切或有些B,B也可能属于有些A(如若B不属于任何A,则A也不可能属于任何B,这已经在上面证明过了 [8] )。但是,在否定陈述中,情况就不相同了。凡被认为是“可能”的例子,无论陈述必然是真的还是不必然是真的,其转换方式都与以前说过的情况相同。例如,有人说,人可能不是一匹马,或白可能不属于任何外衣。在前面例子中,谓项必然不属于主项;在后面的例子中,谓项则不必然属于主项。这种前提的转换与其他否定前提相同。如若马可能不属于任何人,那么人也可能不属于任何马;如若白的可能不属于任何外衣,那么外衣也可能不属于任何白的。因为如若它必定属于有些白的,那么白的也必然属于有些衣服。这在上面已证明过了 [9] 。特称否定前提的转换方式亦相同。但是,如果在那些由于是经常的或自然的才被认为是可能我们就是按照这种方式来为“可能”下定义的)的前提中,那么否定前提的换位方式就与上述情况不相同了。全称否定前提不能换位,但特称否定前提却能换位。我们在讨论“可能”时会明白这一点 [10] 。
除上述内容外,让我们断定下面这一点也同样清楚,即“A是不属于任何B”或“A可能是不属于有些B”这样的论述在形式上是肯定的。“可能是”相当于“是”,而系词“是”可附加在作为谓项的任何词项上,它总是而且无例外地具有肯定的结果。例如,“是不善的”、“是不白的”或概而言之“是非X”,这一点也将在以后给予证明 [11] 。这些前提的转换方式与其他肯定前提一样。
【4】作了这些区分之后,我们现在就可以讨论每个三段论是通过什么途径,在什么时候以及以何种方式产生的。然后,我们必须研究证明。我们之所以要在讨论证明以前先讨论三段论,是因为三段论更加普遍些。证明是一种三段论,但并非一切三段论都是证明。
如若三个词项相互间具有这样的联系,即小词整个包含在中词中,中词整个包含在或不包含在大词中,那么,这两个端词必定能构成一个完善的三段论。我所说的“中词”,是指既包含在另一个词项中又包含着其他词项于自身中的词项。它被称作中词,也是由于它所处的位置的缘故。端词是指包含在另一个词项中的词,或者包含着另一个词项的词。如果A可以作为一切B的谓项,B可以作一切C的谓项,那么A必定可以作一切C的谓项。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一个词项作另一个词项的全体的谓项”是什么意思 [12] 。同样,如果A不能作一切B的谓项,B可作一切C的谓项,那就可以推出,A不能作一切C的谓项。
如果大词属于中词的全体,中词不属于小词的全体,那么,两个端词便构不成三段论。因为从这样的前提中得不出必然的结论。因为大词可能属于小词的全体,也可能不属于小词的全体,结果,既不能必然地推出全称结论,也不能必然地推出特称结论;而如果从前提推不出必然的结论,三段论就不能成立。端词间的肯定联系可用动物——人——马这样的词项来表示,端词间的否定联系可用动物——人——石头这样的词项来表示。
再者,如果大词不属于中词,中词不属于小词,三段论也不能成立。端词间的肯定联系可用科学——线——医学这样的词项来表示,端词间的否定联系可用科学——线——单位这样的词项来表示。
因而,如果词项之间处在一种全称的联系中,那么在这个格中,三段论什么时候能成立,什么时候不能成立就很清楚了。同样清楚的是,如果三段论能成立,词项之间的联系就必定如上所述,如果它们之间具有这样的联系,三段论便能成立。
如果有一个端词跟中词发生全称关系,另一个端词与中词发生特称关系,当全称陈述(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与大词相关,特称陈述是肯定的并且与小词相关时,那么,三段论必定是完善的;但如果全称陈述与小词相关,或者词项间以其他方式相联系时,三段论便不能成立(所谓大词,我是指包含中词的词项;所谓小词,我是指从属于中词的词项)。设定A属于一切B,B属于有些C。如果“一个词项可作另一个词项的全体的谓项”其含义如同我们在一开头时所述 [13] ,则A必定属于有些C。如果A不属于任何B,B属于有些C,那么A必定不属于有些C(我们也曾说明“不作为另一个词项的谓项”是什么意思 [14] )。这样,我们就会获得一个完善的三段论。如果BC这一陈述是不定的,但只要它是肯定的,那么情况也相同;因为不论BC是不定的还是特称的,我们都具有同样的三段论。
但是,如果(肯定的或否定的)全称前提与小词相关,那么,无论不定的(或特称的)前提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三段论都不可能成立。例如,如果A属于或不属于某个B,B属于一切C。端词间的肯定联系可表示为:善——品质——明智;端词间的否定联系可表示为:善——品质——无知。
再者,如果B不属于C,A属于或者不属于某个B,即并非一切B都是A。那么,三段论就不能成立。我们可以用下面的词项作例子:白色的——马——天鹅;白色的——马——乌鸦。如果AB这一前提是不定的,也可以用同样的词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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