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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生活-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022年6月24日

简介

母亲离婚后,托比也随之离开了父亲和哥哥,从此与母亲踏上颠沛流离的漂泊之旅。这对母子在不停迁离的途中,发展出一种超乎寻常、近似心灵感应般的默契。
新一任继父对托比始终有强烈的敌意,托比为自尊反抗,发起各种计划——逃到阿拉斯加,伪造支票,偷车……沃尔夫用好不避讳的细节重现了青春的残酷和挫败感。而关于“我是谁”、“我可以成为谁”,就像车窗外那模糊却持续着的景色,托比正等着它慢慢清楚下来。

作者介绍

托拜厄斯·沃尔夫
1945年生,蜚声美国的短篇小说家,回忆录创作大师,“美国短篇小说复兴运动”力将,美国斯坦福大学人文学科教授。曾获欧·亨利奖、福克纳笔会奖等重要奖项。2014年,获俄勒冈州立大学颁发的斯通文学终身成就奖。

部分摘录:
德怀特仔细地把我研究了一遍。白天他抱怨卡车和发电机引擎的时候,晚上他观察我吃饭的时候,深夜他心事重重地坐在餐桌旁喝着“老鸦”酒、抽着“骆驼”烟的时候,他都在研究我。只要一有想法,他就跟我们分享。他认为,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什么事儿都不用做,就可以安稳度日;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比其他人都要聪明;我的问题在于,自以为别人都猜不透我在想什么;我的问题在于,我从不思考。
还有一个问题在于,我实在是太闲了。德怀特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安排我当本地报童。他让我加入童子军。他让我干很多杂活,还怂恿珀尔监督我,一发现我拖拖拉拉或者马马虎虎,就要告诉他。有些杂活是可以接受的,有些则是不可理喻的,有些甚至是稀奇古怪的,就像心血来潮给寻宝者设定的那种最刁钻的任务。
感恩节过后,德怀特一知道我要过来与他同住,就从屋子前那些树上摘了很多栗子,装了好几箱,让我剥壳。我和珀尔吃完晚餐后,德怀特会在杂物间地板上倒一堆栗子,让我用一把小刀和一对钳子去壳,直到他认为我晚上的工作量够了,才肯让我歇息。栗壳坚硬,上面还布满尖尖的刺。一开始我戴着手套,但德怀特觉得戴手套太娇气了。他说徒手才能很好地握住栗壳,这倒是没错,但他居然骗我尖刺不会戳破皮肤。我的手指不是被割伤,就是被划破,疼得令人发狂。更糟糕的是,破碎的果壳渗出了汁液,我的手因此而发臭,皮肤都变成了橙色。硼砂也没办法给伤口彻底消毒。
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剥栗子,除非德怀特给我安排别的工作,冬季我的大部分时间花在给栗子去壳上。我本来可以早点把它们弄完的,但我总在做白日梦,想象自己是魔法城堡里的厨房男孩,坐着都快冻僵了,一只手握着栗子,另一只手握着工具,直到突然临近的脚步声将我从梦中唤醒,把双眼蒙眬、迷惑不解的我抛回现实中。
杂物间就在前门后边。“杂物间”是德怀特自己取的名字,在别人家这其实就是泥土室(1)。大家在门口进进出出,或者要去洗手间时,都不得不从我和栗子旁边经过。斯基珀每次路过,都会严肃地点点头。诺玛会同情地看着我,有时候停下来一会儿,装模作样地问有什么能帮得上我的。他们俩都告诉德怀特这样做太过分了。德怀特让他们别多管闲事。我一直都希望他们能真的替我求求情,可他们都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斯基珀还在改制自己的汽车。诺玛则爱上了来自马布尔芒特的印第安男孩鲍比·克罗,这男孩几乎每天晚上都开车来见她。德怀特不喜欢鲍比,但诺玛还是会偷偷溜出门,当德怀特质问她时,她就撒弥天大谎,德怀特却丝毫不起疑心。我知道她和鲍比去了哪里,他们去了村里一个又脏又乱的地方,据说是某个独臂杀手经常光顾的爱畜动物园(2),这个杀手从位于塞德罗伍利市的州立精神病院里逃了出来。诺玛告诉我,有一天晚上,她听到车外传来声响,就让鲍比赶紧开车离开。回到家后,他们发现车门把手上挂着一个血淋淋的钩子。这是真事儿,但诺玛让我保证永远不会告诉其他人。动物园里还有熊,它们混迹于垃圾之中,时不时用后腿站立起来,鼻子上套着瓶瓶罐罐。
我处理完那些栗子,就把它们放到阁楼上。那里很潮湿,珀尔的旧玩偶乱丢乱放,在手电筒照射下,它们的眼睛还会发光,阁楼上还有一堆报废的家用电器、一摞《科利尔》杂志和一个洗衣盆,盆里面用盐水浸泡着海狸。
斯基珀和诺玛都习惯了看我剥栗子的样子,因为几乎每次碰面我都是这副形象,在我早上醒来之前,他们已经坐着公交车去了康克立,等到他们回家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他们也就渐渐看惯了。珀尔却没有习以为常。每晚她都要找各种借口来到泥土室,在我附近徘徊差不多二十次,直到我忍不住抬起头,发现她低着头,使劲盯着我看,双眸明亮,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有时候德怀特会过来检查进度如何。他给我打气,说再过一两年,大家就会坐在一起吃我亲手剥的栗子了。
因此,我晚上的时间就都耗在这一箱箱的栗子上了,油光锃亮的棒球手套戴久了,双手也染上了同样的颜色,气味难闻得要命。和我一块上学的那些男孩开始嘴里乱放炮,最后——我选择了看起来最弱的那个男孩——和他打了一架。不过那时,栗壳早就已经剥完了。
放学后,我去送报纸。德怀特从前任报童手中买下了这条卖报路线,几乎分文未花,因为那男孩早就厌倦了这份工作,巴不得赶紧脱手。我把《西雅图时报》和《西雅图邮讯报》送到了奇努克的大多数住宅里,也送到了单身汉居住的营房里。走这条路线每个月可以拿到五十至六十美元的工资,我一领到钱,德怀特就收走了。他说,未来我真的需要这笔钱的时候,一定会感谢他的。
我沿着卖报路线慢悠悠地走着,尽可能地晚回家。我坐在单身公寓里,阅读他们的杂志(绅士在瓦萨学院当起了卧底!我被囚禁长达十年!)。我与同学厮混,和狗一起玩耍,把两份报纸从头读到尾。有时候我只是随便坐在栏杆上,抬头望着群山。但我只能看到它们笼罩在阴影里的样子。早上上课前,太阳还没有升到山顶,而放学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我生活在永恒的暮色中。
光线的缺失让我感到压抑。它承载了我独自来到新地方生活的缺失感,即便我不愿承认,甚至无法定义它,但这种缺失感依然很强烈。父亲和哥哥都不在我身边。朋友们也不在。最重要的是,母亲的到来似乎也遥遥无期。过完圣诞节好几周了,她还是没给德怀特一个准话。她想再确认一下,她跟我说。与德怀特结婚意味着她要辞去工作,要卖掉房子,把后路都断了。她不想太仓促地做出决定。
我理解母亲,但我对她的思念却未因此而减少半分。由于她的存在,整个世界都显得很友好。而且不知何故,和她在一起时,世界真的变得友好了。她随时随地能跟别人聊起来,不论是在杂货店、购票长队还是餐馆,她总能让人们敞开心扉讲自己的故事,她则全神贯注地聆听着,与他们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母亲从不先入为主地认为别人无聊或者刻薄,她预设他们都是可爱有趣的,他们也感受到了她的信任,大多数时候不会令她失望。从盐湖城到波特兰的巴士上,她与每个人谈笑风生,整辆车看起来像在开派对一样。有位女乘客在波特兰开了家商店,居然提出要聘她当员工,还让我们先暂住她家,直到找着住的地方为止,但母亲谢绝了她的好意,因为她觉得西雅图才是她的幸运之地。
现在,只有当德怀特同意载我去西雅图时,我才能见上母亲一面。他总找借口不带我去,说我要去送报纸,要去做作业,或者说我那周又干了什么错事。如果有时候不得不带我去,他就会留意我的一举一动。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还装得乐呵呵的。他对我微笑着,把手搭在我肩上,总是提及我们一起做过的趣事儿。我只能配合他的表演。我厌恶地看着自己,对自己如此虚伪大感吃惊,但却无能为力。我也冲他傻笑着,他让我大笑我就大笑,他故意暗示我们是好哥们儿,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我也一一附和。德怀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我从不拆台。探亲结束,母亲设法和我二人独处,我却因为入戏太深而无法自拔。“怎么样?”她会问。我就回答:“挺好的。”
“当真?”
“当真。”
我们会慢慢地走向汽车,德怀特看着我们走近。“如果发生了什么事,千万别瞒着我。好吗?”
“好的,女士。”
“向我保证。”
我会向她保证。然后德怀特就开车载我回山里,在路上,他抽着烟,若有所思,总转过头来看我,想要从我的表情中找到母亲迟疑未决的缘由。经过马布尔芒特时,他会在小酒馆停下来,喝上几个小时,再重新上路,在河上的道路左弯右绕,说我哪里哪里又做错了。
德怀特的诉状并非完全捏造,但实在是没完没了。他不停地给我列罪状,很快我就破罐破摔了。在我看来,这就像是还要忍受的坏天气,伤不着我,但是离我很近,昏暗而沉重。
我送报纸的时候总是慢吞吞的,胸前和背后的报童包随意晃荡。我坐在雇主家门前的台阶上,眼睛不知望向何处。我脑子里想着乘法表。我常常想象自己是个军人,做了些勇敢无畏的事情,我的想象十分繁复详尽,就连战友的履历都规划得一清二楚,我能看到他们的面孔,听到他们的声音,当我奋勇向前却没能把战友救下来时,我还会感到悲伤。快入夜时,德怀特让珀尔给我传信:老爸让你抓紧时间,要不然有你好受的。老爸让你动作快点,要不然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每周有一个晚上会去参加童子军会议。德怀特为了确保我在会议上不胡闹,确保我真的像他小时候一样认真学点东西,他主动申请要当童子军团长助理。他给了我一件斯基珀穿过的特大号制服,自己却买了新的制服和整套装备。童子军团长总是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和童子军规定衬衫,而德怀特则完全不同,每次都全副武装,佩戴着徽章,饰着穗带,戴着围巾,脚上穿的鞋子还是我给擦亮的,我擦鞋油的时候他还在旁边指指点点,向我指出哪里没擦到或者哪里擦得还不够亮。团长开会时,德怀特就靠着墙,与大一些的男孩聊天抽烟,被他们的笑话逗乐。散会后,我俩就像父子一般,微笑着和别人挥手告别,然后默默地一起回家。
一回到家,德怀特就坐在餐桌旁喝“老鸦”酒,开始细数我的表现。在团长宣布事情时,我没有注意听。我总和那些坏男孩一起吊儿郎当的。我忘了在人工呼吸的时候要检查舌头。为什么我总漏掉这一步?要检查那该死的舌头!我可以为某个可怜的溺水的人做人工呼吸,让他平安回家,但如果他把舌头咬住了,就是童子军也回天乏术。这很难记住吗?
我会说不难,下次我会记得的,但其实我并没有忘记这一步骤,我只是不想把手指伸进那个小孩嘴里,他刚吃了花生酱和饼干。如果遇到一个真正的溺水者,我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他,包括检查他的舌头——我只是无法郑重而高效地给面前这个男孩进行人工呼吸。
但我还挺喜欢当童子军的。高贵的辞令让我激动不已,我们发誓要效忠那忠贞不渝的骑士精神。虽然我的制服宽松又破烂,但我仍觉得自己像个士兵。我认真学习,一心想着晋升军衔,雄心勃勃地追求荣誉,还做了日程表,定好期限,要从初级童子军变成老鹰级童子军。我的眼睛变得像餐厅领班一样敏锐,当我们与其他部队见面切磋技艺时,只需瞥一眼他们的制服,我就能准确判断出他们的等级。在我看来,参加童子军的主要目的是搜集符号,共享这些符号的人互相尊重,至少客客气气的,被排斥在符号之外的人则艳羡不已。完成轰动的爱国事迹和虔敬之举,学习绳索知识、急救技能和森林、高山和溪流的相关知识,在我看来都只是获得徽章的手段。
德怀特把斯基珀那本老旧的童子军手册给了我,这种男孩专属的《手册》在斯基珀那个年代就已经过时了。1942年的版本里满是图片,拍摄战争期间童子军如何小心留意纳粹潜艇和日本轰炸机。我几乎每天晚上都阅读这本《手册》,慢慢寻找容易获得的一些“勋章”,比如熟悉印第安传说、学会装订书、研究爬行动物和个人健康(“向他人演示正确的刷牙方法并讨论护牙的重要性”),等等。荣誉徽章的索引后面是宣传童子军官方装备的广告,接着列出一些生产必需品的公司,包括可口可乐、伊士曼柯达、喜运来和雀巢(生产“童子军压缩食品”),最后一节是“去哪里上学”。这些学校大多是军校,校名读起来就像双管枪一样洪亮。卡森龙、摩根公园、科克伦—布莱恩、福吉谷、城堡高地。
这些广告我都爱看。它们是《手册》的一部分,在广告页面中,“童子军精神”和“商业精神”往往随意糅合、密不可分。“有了童子军精神,在任何商业领域都能取得成功——童子军理想就意味着生意蒸蒸日上。”童子军的“日行一善”被分门别类地列出来,完成任务——如帮助一个外国男孩学习英语语法、帮助扑灭田野大火、帮助跛腿的狗喝水——就可以打钩。在这里,即便是定性的自我评定也可以化作定量问题。“如果满分100,我给自己打多少分才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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