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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6-30) 1139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本书是琼·西尔伯的短篇小说集。 多萝西,曾因参加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的游行被捕,之后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慈善事业。 安东尼,肆无忌惮的享乐主义者,钱财被女友尽数偷去,沦落巴黎街头,卖艺为生。 鲁迪,向来擅长哄着富人为他们的慈善项目捐款,直至他遇到继承了巨额遗产的莉莉安…… 五个谋篇精巧的故事,五种迥然不同的人生。故事中的他们既愚蠢透顶,又闪耀动人。每个人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演绎着人生的荒谬与真实。

作者介绍

琼·西尔伯 Joan Silber 美国当代女作家。生于一九四五年。以创作时间、空间跨度大的短篇小说而闻名,被《华盛顿邮报》誉为“美国的艾丽丝·门罗”。 琼·西尔伯的作品屡获大奖。她的短篇小说集《傻瓜》入选美国国家图书奖长名单,长篇小说《胶囊》荣获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等,被《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新闻日报》《柯克斯书评》评为年度好书。此外,她还获过美国笔会/马拉默德奖、美国笔会/海明威奖、辛普森/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奖等文学奖项。

部分摘录:
在很多人看来,无政府主义者都是傻瓜。一九二四年我高中毕业,即使在我的少女时代,人们依旧认为无政府主义者是群精力过度充沛、滑稽可笑的天真放浪之徒。当时,激进派们还相信“行动宣传(1)”那套理论,时不时地对着政府首脑开一枪或扔几个炸弹。依我看,那些认为无政府主义者可笑的家伙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人活一生,难免在某件事上沦为傻瓜,比如爱情、宗教以及内心涌动的崇拜和钦佩之情。事实证明,我有几位朋友三者都占全了。但我的经历却是另一个故事。
我并非天生的无政府主义者,这条皈依之路是由阅读开始的。某天在大街上,有人给了我一本小册子,那是我首次接触到无政府主义。当然,其中也有表哥乔的影响。我们是第三代表亲,几乎谈不上血缘关系,但青少年时期,我俩曾跟随母亲出入教堂,参加救助穷人的慈善活动。母亲临时起意,决定捐赠些旧衣服,包括散发着霉味的羊毛外套、褪色的校服背带裙和成堆的男士礼帽。然而,母亲却害怕那些前来领衣服的穷人。教堂的地下室潮湿且阴冷,我们仨站在桌子后面,母亲恳求大家遵守秩序,排队领取,不仅如此,她还凑到我耳边叮嘱,不让我碰那些穷孩子;而此时,乔则小声地向我讲述着为什么我们的衣服多到穿不完,但穷人却衣不蔽体。
我出生在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的马德拉斯,父亲是公理会派的牧师。我六岁时,全家搬回费城居住,虽然我当时还小,但这段记忆依旧残存。父亲是怀着巨大的幻灭感离开教会的,在印度这个充满苦难的国家,教派之间经常内讧不断,父亲被折磨得身心俱疲。在美国学校里,我的印度口音被同学们嘲笑,一群女生天天欺负我,追得我满处跑。
成年后,朋友们一听说我来自牧师家庭,就纷纷打趣说,我家里住着群宗教狂热分子。难道不是吗?虽然我自己也这样认为,可事实上,在我成长过程中,所谓的宗教狂热早已消耗殆尽。父亲只是个秃了顶、整天疲惫不堪的牧师,和同行们没什么两样,每次布道都是喃喃自语一通,不想看任何人的眼睛。相比之下,母亲则虔诚得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地投入慈善事业。
我讨厌妇女救助会,她们经常在我家客厅碰头,令人无法忍受。周日课堂也单调乏味,可怜的母亲在那里教课,整天讲些无可救药的陈词滥调。上高中时,我背上了恶名,因为我喜欢亵渎圣母玛利亚,对着她冷嘲热讽。比我更离经叛道的就只有乔了。某次在学校大礼堂,他递给我一张纸条,这家伙居然在模仿集会上宣读的圣歌。(双手干净、心灵纯洁的人一定是用硼砂水洗过。)
乔总是最理解我的人。他居然对我来电了,那是个寒冷的秋日,我在公园听几位演讲者讲述萨科和万泽提的故事。我倚着榆树,看见乔大步向我走来,他双腿修长,头发向后梳着,油光水滑的。
“他们以为我在图书馆学习呢。”我说。
“你的确在学习,薇拉。”
“我已经待了一会儿了。”我说,“你不冷吗?我都快冻僵了。”为了增强效果,我特意打了个寒战,然后把手贴在乔的脸颊上,好让他感受到寒意。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在某个瞬间,我的确对他动心了。乔摘下围巾,围在我肩膀上,然后又走近一些替我系好。“暖和点了吗?”他说。当时,气氛真的很温馨。
探讨世界观,交换意见,愤慨,发脾气,我们的爱就是如此疯狂,如此充满激情,有什么错吗?谈天说地时的引经据典,灵感的突然迸发,这种交流实在美妙至极。我们俩曾和工人一起,在纺织厂担任纠察员——当时是周六下午,父母还以为我俩去看电影了。我和乔搭乘有轨电车,混到人群中参加示威游行。乔步速很快,我们与大声喊叫的男学生一起挤到了队伍前方。我站在乔身边,发觉自己也在声嘶力竭地叫嚷。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公众游行,第一次看到崭新的自我。
乔比我大一岁,高中毕业后在印刷所担任管理职务。他喜欢在社会上闯荡,也喜欢轮转印刷机和凸版胶印,但这份工作相当耗时,一干就是几个钟头。我也有弟弟要照顾,每周六,我都推着婴儿车,带胖乎乎的小罗伯特去公园遛弯,乔也跟我一起,他会帮忙推车,这样我才能挎着他的胳膊。
母亲以为我俩要谈婚论嫁,这完全是误解。我们根本没打算结婚。我们决定终生厮守,但不需要用一张纸来证明。我真心喜欢这个主意——爱,就要纯粹,用不着政府说三道四,也无须宗教人士批准。“合法婚姻”这四个字本身就是对我俩乃至全人类的极大羞辱。我无法容忍妹妹的说辞:“不登记乔跑了怎么办?他随时可能甩了你。你想当弃妇不成?”太过分了。这既是对乔的污蔑,也是对我的轻视。
即便与家人同住,我俩也不改初衷,连叛逆都光明正大。坦率是必需的,容不得一丝作假。父母虽是神职人员,但并不像其他牧师家庭那样保守严苛。他们没把我送到远亲家,也没将我锁进卧室。但乔却被拒之门外,他多次来访都未能成功。“你认为我俩会任你胡作非为,原谅你的荒唐举动吗?别做梦了。”妈妈声色俱厉地说。“我们必须遵守戒律。你难道不懂得上帝无处不在吗?你认为自己能超越上帝吗?”父亲也站在牧师的立场规劝我。
愤怒也许会让我的态度更坚定,但眼泪我就招架不住了。爸爸居然在哭泣!我那辛苦操劳、殚精竭虑的爸爸。他在墙那边哽咽,喘息到痉挛,发出一种极不自然的声音。我和乔究竟在做什么?我们是不是太盲目、太激进了。就像我的小学同学玛丽·伊丽莎白,她认为领圣餐前绝不能吃葡萄干。一粒葡萄干而已。在典礼上说话又能怎样?有谁在乎?残忍会是更好的选择吗?乔同意这个观点,但他却难掩尴尬,只能摆出一副似笑非笑的怪表情。我不想看他的脸,这简直是对我俩的伤害。所以,归根结底,我们都要披上伪善的外衣。手捧橘黄色鲜花站在大家面前,我心里在想:我很开心,但一切都是假装的。也许每个人在婚礼上都这样想吧。
我们在费城住了两个月,那间公寓距纸盒厂很近,站在窗前就能看到厂房的屋顶。待条件允许后,我们立刻远离家人,搬到了纽约一个不为人所知但气氛相当自由的街区。刚开始,我俩栖身于逼仄、偏僻的寄宿公寓,后来,随着交际圈日益广泛,我们搬入了村子,邻居是一对叫贝琪和诺曼的夫妇,还有单身汉理查德以及他的宠物狗巴枯宁。偶尔也有其他人来。我非常喜欢这里。
和他人不同,我们不怎么喝酒,事实上,我们并不需要喝酒——没有酒精的力量,我们照样大喊大叫,为某些问题争吵不休,用言语互相攻击,外加插科打诨。任何东西都要论个是非对错。理查德可谓满脑子奇思怪想。
“乔!”他说,“倘若你发现有人正在偷你钱包,你会怎么做?逮捕他?”
乔反对抓人去坐牢,我们都认为世界上不该有监狱——克鲁泡特金称其为“犯罪的温床”——这种东西存在。“先夺回钱包,再和他谈谈。”乔说。
“得了,还谈谈,”贝琪说,“也许那家伙宁愿坐牢。”
我赞成乔的观点。托尔斯泰的名著《复活》里的男主人公就是监狱制度的坚决反对者。我准备借此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听听她的想法,”乔说,“你们在听吗?”所有人都知道我比贝琪有学问。
“在托尔斯泰看来,金钱是一种新形式的奴役。没多少人读过他的随笔。”我说。
“只有你乐意瞧上几眼,我猜,”理查德说,“别自我炫耀,没用。”他的话着实令我尴尬,从此,我再没吹嘘过自己。
“我进过牢房。但我还是我,没有任何改变。”多萝西说。她是理查德的朋友,经常找我们喝酒。多萝西比我们年长,很快就三十岁了,曾因参加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的游行而被捕。
就快轮到乔发言了,每到这时,我都会细细端详着他:坚毅的下巴,乌黑的双眸中尽显柔情。妈妈说婚后的第一年简直是灾难,但我们的同居生活还算顺遂,至少大部分时间如此。思想的迸发、理念的碰撞是促使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当然,还有身边的一众朋友。
睡眠不足成了常态。午夜过后,其他人去几个街区之外的地下酒吧狂饮。他们大多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为杂志撰写文章,为百货公司广告部设计流行女装的画稿,贝琪的钱好像是家里给的。乔在市中心的一家打印店上班,我则为附近的一家公司制作广告牌和标语。我从小酷爱绘画,装饰教堂的活儿都交由我来干。
这真是一段无比美妙的时光。乔喜欢辩论,他可以从头说到尾,始终保持滔滔不绝的状态。但每天晚上回家,他总要说上一句:“真是累坏了。”然后猛地扑将过来,顺势把我压到身下,肆意释放内心的情欲。肉体的疲惫就这样被抹杀得干干净净。那些纵欲过度的销魂之夜当真绚烂多彩。
我们在暑气浓重的夏末住进纽约市区,还不到一个月,爽朗的秋天就近在眼前了,连晨间的空气都透着清亮。我决定走路上班,多享受享受这突如其来的新鲜馈赠,可惜,计划只持续了两天。我嫉妒多萝西,她在斯塔顿岛有栋房间内没装暖气的别墅,就坐落在海滩附近。周末不用进城上班时,一个名叫福斯特、性格十分温和的男人会陪她去那儿度假。据说,他们靠走私贩来的酒和福斯特打捞的鱼为食。他们还送过我一篮子海贝,个个精致可爱,泛着股干海草味,有大个的白海螺,还有闪着珍珠般光泽、轻薄如纸的铃贝,以及蓝色带黄条纹的牡蛎。我将它们放置在壁炉架和床头柜上。“就当咱俩在岛屿隐居了。”我边对乔说边把贝壳翻转过来,“呼啸的海浪声应和着内心的激情澎湃。”
“我听到了,听到了。”乔说。
乔和我不同,他从未去过海边。当初妈妈为说服我放弃乔,曾带我到泽西海岸散步。当时的我只觉得奔涌的海浪像极了巨兽的呼吸声,那是性的脉动。我知道性为何物,或者我认为自己知道——我和乔约会过几次,每每想起,兴奋又甜蜜的感觉就会萦绕心间。我和妈妈坐在沿沙滩而设的长凳上,海浪起起伏伏,雪白的泡沫卷曲翻滚着,怀揣着与乔有关的回忆坐在妈妈身边,我竟有种自鸣得意的感觉。
“我们可以坐轮船去科尼岛。”乔边说边脱鞋。
“这就是属于咱俩的小岛。”我对乔说。我平躺到床上,双手手掌朝下,垂在两侧。
乔喜欢赤裸裸的诱惑,但我也不能太没遮没拦。他冲上来抱住我,用另一只手关灯。倘若我直言不讳地夸他身材好,或拙嘴笨舌开诚布公地赞赏我们做过的某件事,乔会大笑着说:“是的,是的。”但其实他心里并不高兴。因此,我必须更正自己的行为。所有人都觉得乔更强势,但他们不知道两人共同生活需要相互磨合。自我牺牲在所难免。乔也一样。他学会了上床后少说话,除非我俩昏昏欲睡,没有做爱的兴致,否则基本不会在回顾与自省上浪费时间。争吵虽使人脾气暴躁,但也能及时提醒我们进行自我修正。
多萝西说过,夜晚的海滩最迷人,苍穹下,松柏的身影高大且纤细,房子里星星点点的灯光顺着海岸延伸开去,翻滚的巨浪隐藏于黑暗中,滔滔水声不绝于耳。我幻想着那个画面,眼前的夜晚是属于我和乔的,这是我们自己的海洋。一个长长的不眠夜,晨光熹微,送奶车从门口经过,空气中回荡着马蹄的嘚嘚声。
我俩起床时,只有一只带着警犬基因的杂种狗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其他人习惯晚睡,但我喜欢定时上下班,且从不介意手头的工作。工作内容虽说不上有趣,但我仍能全身心投入其中。
整个下午过得相当愉快,我一直在制作广告牌——主色调是深棕和常青藤绿——文字如下:
亚当斯·芝兰
“带给每个人最真实的快乐”
底部还有薄荷叶图案。画叶子很简单,我特意将边缘设计成锯齿状,纹理小巧精致,枝蔓鲜活有力。我为自己的设计感到骄傲。
诚然,口香糖不怎么值钱,精明的进货商最爱这种随便鼓捣鼓捣就能卖的便宜货。贝琪从不买口香糖,爸爸也禁止我们姐妹吃口香糖,在他看来,只有奶牛才一天到晚嚼个不停。可怜的爸爸。印度人习惯在饭后嚼beeda——将甜香料裹在叶子里——以此来清新口气,帮助消化。每次看到印度人将红色的汁液吐在大街上,妈妈都痛苦得要死,几乎流出眼泪来。
难过的妈妈。她是怎么熬到今天的。我有时会收到她的信。美其名曰写给亲爱的女婿,希望他能忍受我的厨艺!妈妈从未真正地喜欢乔,因为他企图玷污自己女儿的名誉,这是不可原谅的。我拿妈妈的信当笑话读给朋友们听,讽刺她言不由衷,好像我多么希望她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似的。
“你画的叶子怎么看都像被人踩过一脚的毛毛虫。”老板弗朗西斯先生如此评价我的设计。
“是薄荷叶,”我说,“我家院子里种过。”
“我竟然雇了个白痴?”弗朗西斯先生说,“我也够白痴的,是吧?”他对谁都这样说。
有时,他会以设计不合格为由克扣工钱。十或二十美分,反正够吃一顿饭了。弗朗西斯先生认为我们亵渎了艺术,必须接受惩罚。强迫加班,擅自增加工作量也是他的惯用伎俩。“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他说。有几次,我还给同事们发过宣传无政府主义的小册子,打算把几个工人组织起来,我胆儿不大,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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