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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谈社·日本的历史套装(全10册)-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5) 1736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讲谈社·日本的历史”共10卷,4112页,200万字,介绍了日本上下2000年历史。 从水稻传入到王权诞生,从万世一系的天皇制度确立到摄关制度的粉墨登场,律令国家过渡至王朝国家,源平合战、南北朝分裂、群雄逐鹿、天下一统。尔后,时代遭遇巨大变革,黑船来航、尊王攘夷,在声势浩大的民众运动中,明治维新到来,近代国家建立。 10位日本一级学者撰述,10位中文新锐学者译介,以关键问题为锚,以主题划分卷册,注重历史严肃性的同时不乏生动的故事描写,细腻体察个体的同时,又有对列岛各时期有着宏观把握,是一部扎实详实、融合多学科知识、观点新颖的史学经典。

作者介绍

寺泽薰,同志社大学文学部毕业,古代学研究会顾问,现任奈良县樱井市缠向学研究中心所长,研究领域为日本考古学,以及考古学视角下的国家形成史、东亚农业史、比较文化史。 熊谷公男,毕业于东北大学文学部,先后进入同校大学院、宫内厅正仓院事务所工作,后任东北学院大学教授,研究领域为日本古代史,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古代氏族、古代虾夷、政务和仪礼等古代王权问题。 坂上康俊,毕业于东京大学文学部,现为九州大学名誉教授,放送大学福冈学习中心客座教员。研究领域为奈良时代史、平安时代史。 下向井龙彦,毕业于广岛大学文学部,修完同校大学院课程。现为广岛大学名誉教授,广岛大学文学馆客座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奈良、平安时代的军制、国制研究及其出身地吴市的地方史研究。 山本幸司,庆应义塾大学大学院经济史专业硕士课程毕业后,进入出版社工作,后在中/央大学大学院攻读国史学博士学位,曾任神奈川大学大学院历史民俗资料学研究科教授,现为静冈文化艺术大学名誉教授。研究领域为日本中世法制史、思想史。 新田一郎,毕业于东京大学文学部,修完同校大学院人文科学研究科硕士课程。现任东京大学法学部、同校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 池上裕子,毕业于新潟大学人文学部经济学科,现为成蹊大学名誉教授。研究领域为日本中世史。 横田冬彦,毕业于京都大学文学部,获京都大学文学博士学位。曾任京都橘大学文学部教授、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教授,现为京都大学名誉教授,专攻日本近世史。 井上胜生,京都大学文学部毕业,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日本史博士肄业,曾任国文学研究资料馆助手、北海道大学文学部教授及大学院文学研究科教授,现为北海道大学名誉教授,专攻幕末维新史。 铃木淳,毕业于东京大学文学部国史学科,修完东京大学大学院人文科学研究科博士课程,现任东京大学教授,研究领域为日本近代史、明治时代的社会经济史。

部分摘录:
德政——社会结构的重组
弘安之役后,朝廷进行了被称作“弘安德政”的政治改革,幕府也采取了相应形式的改革。所谓“德政”,并非像室町幕府的“德政令”那样,指制定废除债务的措施,而是指这个词的本义——“有德的政治”,关键在于重建社会秩序,纠正社会的存在方式。
弘安德政的内容繁多,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发生在领地纷争的裁决机制上。
说得通俗一些,在中世,特别是中世前期的社会中,对“领地所有权”而言,最重要的是它是“在与谁的关系之上成立的”。某块领地是谁转让的、从谁手中购买的或者谁委托管理的,领地所有权的根据与由来只在相关当事人之间有效,而对外人来说其有效性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社会势力。因此,所谓“权门”这种强大势力所提供的根据就格外重要。典型的例子是,所谓的“职”,指与经营权门领地相关的职务及其附带收益,而只要担任这种“职”,就可以在权门的庇护之下保全领地。这样,就形成了授予“职”的本所与担任“职”的“代管人”之间的关系。领主将自己的土地暂时进献给权门,再从权门手中获得“职”——这种做法也广为流行。围绕这种关系发生的争执,实际上是代管人要求作为本所的权门对“本所-代管人”的关系进行确认并提供庇护。当代学者称之为本所裁判。本所裁判独立存在于“本所-代管人”的关系之中,照惯例,不受公家和武家政权干涉。
让本所裁判发挥“正确的”作用,在两者之间重建肉眼可见的关系,这正是镰仓后期德政的特征之一。弘安之役六年后,也即弘安十年(1287),正月,在龟山院政之下,朝廷要求统治众多领地的各个权门“究理非之渊奥,行成败之道理”。据此,从前只在个别社会关系中作为惯例实行的本所裁判就成了朝廷公认的规则。德政不是指分别处理在社会各处相继发生的纠纷,也不是指委托给地方法律,而是让各本所明示应遵守的秩序及其标准,以便从地方社会的外部普及规范。
因此,公家德政的目的是让作为本所的权门切实发挥其职能。结果,因为受到执政的治天[5](亲政的天皇或者行院政的上皇)的制约,权门职能的自律性被削弱了。这样,对从前一直由本所管理的“众人家领”的内部事务,治天要求“不论是非,一概裁决”(断然介入纷争),而本所则谴责这种行为是“不妥当之事”(《花园天皇宸记》),两者发生了权能上的冲突。
另一方面,在治天的统治下,德政无疑从更广阔的语境中赋予了权门合理性。而这又催生出政治权力的新作用,并不断向地域社会渗透。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力的新作用”并不是某种需要依赖于主人与仆人、本所与代管人之类个别社会关系的作用,而是对任何人都有效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公共权力的作用为社会提供了新秩序的模型(新田一郎《日本中世的社会与法》)。
与公家相呼应,镰仓幕府在北条贞时担任执权时也开展了名为“德政”的改革。永仁五年(1297)发布的“永仁德政令”虽然常被当作债务废除法的前身,但其要旨实际上在于“只要得到幕府承认,御家人就对其知行[6]领地拥有正当权利”。这项法令虽然暂时只限于御家人的领地,但镰仓幕府的意图在于让“知行领地”成为一种正当权利,在幕府的统治下得到普遍认可。
于是,全国统一的秩序逐渐形成,人们与政治权力关联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当然不是朝廷或幕府能够单独完成的改革。在这里,朝廷与幕府尝试通过紧密协作推行结构性改革,重组公武关系,结果诞生了主宰新秩序、维系众人的新存在,也即所谓“公方”。朝廷和幕府都被重新定义为能够承担公方职能的主体。
作为反作用的“恶党”
从外部规范地方社会,构筑全国统一、均等的秩序,人们的日常生活因这种尝试而改变。但不了解地方情况,强行从外部介入的行为起到了反作用,时而引起激烈的反抗。有些人试图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扩大现有利益,于是抵抗外部干涉,被当时的政权称作“恶党”。但所谓“恶党”的上述行动并非从这个时期才开始,而是原本就存在于各自的地域社会和当地事务中。正因为朝廷和幕府试图规范并合理化本所统治,这些人才会在相关政策的对照之下被评价为“恶党”。恶党的实质是时代变化中地方社会对新秩序的反抗。
实际上,被判定为恶党的人有不少曾是经营庄园的庄官。本所想要将地方实践所积累的习惯做法替换为公方的“正确”模式,但仍有人试图用惯例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例如,德治二年(1307),关于京都红梅殿旧址(菅原道真旧宅),北野宫寺提出“虽然并无先例,但因为现在是敬神的时代,所以应该下令进行神事”,打着当时公方的政治口号“敬神”,将该地置于北野宫寺治下,并将本应由北野宫寺承担的税役转嫁给当地居民,还得到了当时的治天后宇多上皇的院宣许可。于是,抵抗的居民被定性为“朝敌”“恶党”,六波罗探题[7]通过动员武士、行使武力,断然修改了当地规则(海津一朗《中世的变革与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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