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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摧毁的生活-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4) 1145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青年评论家李伟长阅读随笔集。书与人生,可以互见。 波德莱尔、福楼拜、契诃夫、钱德勒、纳博科夫、松本清张、格拉斯、奈保尔、桑塔格、布洛克、温特森……我们自身所经历的生活,有助于理解一个好作家的长成,他克服了多少困难,化解了多少危机,以及他对生活会中断,但不可能被摧毁的信念。作者勾点连线,问迹追踪,从一本书说到一个人,由一条线索牵出一段故事,从书里翻到书外,见证无数绚烂流离的人生。 作者的阅读随笔里有自己,因此写作比表面看上去紧张得多,苦恼得多,兴奋得多,快乐得多。“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习性,接受自身的力不足,接受自己的不乐意,都是属于我个人的写作意义。倘能引发别人一些微小的共鸣,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悦。”

作者介绍

李伟长,八零年代生人,生于江西,现居上海,写评论和阅读随笔,著有《年轻时遇见一些作家》《珀金斯的帽子》《人世间多是辜负》。

部分摘录:
普里切特,一个伟大的小作家 以示敬意,应该这样开始:V.S.普里切特先生,生于一九〇〇年,一九七五年被授爵,逝于一九九七年。只差三年,他就走完了整个二十世纪。普里切特被描述为二十世纪英国短篇小说大师,与他的长寿、多产和见多识广都分不开。人们对长寿者总是会给予一些善意的体贴,毕竟九十多岁时,普里切特还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集《一个无忧无虑的寡妇》。普里切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多面手,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文学评论、游记、散文等体裁都有涉猎,说他样样精通有点过头,总体来说干得都不赖。

每一个古董商人,总有一件宝物,会让他大多数时间里年复一年地惦记着;为了得到这件东西,他可以不惜去杀人。古董这个行业的心脏就是欲望,但是这种欲望是一个被欲望自身麻痹了的梦想。麻痹得如此之深,唯一的解脱,众所周知,只能是大难临头:破产、离婚、上法庭和死亡,那牢牢攥着宝物的手,才会慢慢放开。
在短篇小说《坎伯韦尔的美人儿》里,普里切特就古董行当写出了上述一段话,看上去特别深刻,是不是很有点十九世纪经典小说的派头?然而普里切特不动声色写的一个古董商的“宝物”竟然是一个姑娘,为了得到她,耐心等待,颇费心机。为了攥住她,更是用心良苦。有心的读者不难察觉小说家释放出的烟幕弹。这是一个狡猾的小说家,让读者在感受云山雾罩的古董幕后时,不知不觉被带进了分岔的小路。他的老谋深算在于,被误导的读者醒过神来,还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走。想一想,在叙述诡计得逞后,这个小个子老头偷笑的神情。难怪他的同代人,同为小说家的尤多拉·韦尔蒂说,普里切特的小说都有一个燃烧的开头,像一团旺盛的火堆,飞溅的火花像一个个魔术戏法。
从《巴黎评论》对普里切特的访谈中,可以得知,他父亲是个商人,没什么艺术细胞,生意做得也不怎么样。十五岁时,父亲就把他赶去毛皮市场工作,因为父亲觉得毛皮这行大有前途。父亲显然错看了他,也许毛皮行当的确有前途,但普里切特未必有。好在普里切特的母亲,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善于用不同的口音和举止模仿遇见的人。这一点肯定影响了普里切特的小说创作,他就痴迷于写各色人物的对话。有的小说就以对话推进,在看似杂乱、孤立与分离的对话中,小说家的观念得以生成,当然,也有的高邈深远,我们捕捉不到。
关于短篇小说,普里切特有自己的认知。短篇小说吸引他,首先是因为短小,不像写长篇小说需要那么大的耐性。其次,短篇小说能显示出一个由很多孤立的事件组成的确定的现实观念,这对他诱惑很大。在普里切特看来,短篇小说最重要的事是细节,不是情节。情节是有用的,仅仅在于它提供了那种不是描述性的,而是推动行动发展的细节。我们可以确认,对普里切特来说,短篇小说就是细节,他是个彻底的细节主义者。
看一个作家如何谈论小说,有时候比直接读他的小说,更能有效地认识他。普里切特的短篇小说观很清晰,富有严密的逻辑性。我们可以抽出关键词:孤立的事件、确定的现实观念,还有必不可少的细节。孤立的事件,我理解为生活本身的无序,事件和事件并没有不言自明的因果逻辑,可供小说家随意差遣,其内在的联系如何产生,并不仅仅取决于小说家高明的技巧,也取决于事件的孤立状态是否可能发生联系。至于确定的现实观念,不妨理解为,一个作家在文本中构建的清晰的自我,它由分散在情节中的细节投射而成,表现为小说家对现实生活的发现和与众不同的看法。什么又是普里切特的细节呢?
雷蒙德·卡佛帮我们找到了答案,说出了普里切特的细节观:一瞥。普里切特的小说观影响了卡佛,他接受《巴黎评论》访谈时,就提到了普里切特的名字以示感谢。不仅如此,卡佛还有一篇文章“On Writing”(《论写作》),特别提到普里切特对短篇小说的定义:something glimpsed from the corner of the eye, in passing(眼角顺带一瞥)。注意它首先是“一瞥”,然后,如果我们够幸运,它则能够照亮瞬间、赋予鲜活生命更广阔的意义。卡佛强调,短篇小说写作者的任务,就是尽其所能投入这“一瞥”,充分调动他的智识和文学技巧,去施展他的才华,把握认识事物本质的分寸感和妥帖感,说出他对那些事物与众不同的看法。卡佛接受了普里切特的“一瞥”,并就如何完成这一瞥,进行了技术性的提升。这神乎其神的“一瞥”,就是普里切特的细节观。卡佛的“与众不同的看法”,与普里切特的“确定的现实观念”,异曲同工。只不过卡佛似乎更为自信,也更坚定一些。
普里切特将小说细节放在了人物对话中,用对话推动情节,推进故事。他不是一个热衷编写情节的小说家,对话把他从情节中解救出来。对话就是普里切特的诗学形式,用他自己的话说,“对话是我可干好的一件事,经常干和喜欢干的,对话是我最接近于诗的作品”。对话写得这么好,但普里切特说自己写不来舞台剧,听着就像是一种嘲讽。

普里切特的眼角瞥见了这样一群人。一群把内心生活挂在舌头上的人,他们混迹于普里切特的小说中。这些人就像蹩脚的演员一样,熟练又夸张地自顾自地表演,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普里切特无意设置起承转合的情节,而是将小说人物赶入一个特定空间,比如旅馆、酒馆、古董店、牙医诊所、破产的工厂,还有运尸体的灵车,听任他们公开表演。总之,会有一个空间,可以安放他们的喋喋不休。这群人各执一词,说的都是孤立的事件。普里切特通常使用明喻、暗喻和意象,让这些小说细节慢慢汇合,小说家的观念从中慢慢生长。这符合英国喜剧文学的传统,内敛又深沉,拒绝流于表面的肤浅笑话。
在《西班牙的罪恶》里,七个人围着桌子一坐下来,就开始吵吵嚷嚷,先是各自抱怨座位安排得不对,接着为吃什么喝什么彼此较劲,一个提议喝酒,一个说喝汤,中间还说到了某人差点淹死的那个夏天。“我们又说汤不好喝,酒也很糟糕,店主上来的每一样东西都不好吃,但是店主说汤是好的,酒也是好的,最后我们又说一切都是好的。我们告诉店主,饭店挺不错的,他说不太好,的确有点糟。”这是普里切特的喜剧风格,在一段话中埋伏着若干曲折的爆点,彼此咬合,你进我退,莫衷一是,是不是依然像极了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场景,关于饭局中毫无意义却又兴致勃勃的谈话?
《一只苍蝇》中,我去看望破产的父亲。已经六十五岁的父亲,亢奋不已,握着拳头,教导儿子:“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都会担心忧虑,但是必须想得更大更好,应该有远大的抱负。拿你来说,你只是一个讲师,在大学城里给一帮人上课,我可不会就此心满意足。我要给全世界讲课。你的头发掉得很厉害,你的岁数不小了,得知道怎么生活了。”滔滔不绝的父亲似乎忘了,他已经破产了,身无分文了,但这并不影响他教育儿子。要不是一只苍蝇来打搅,这场关于抱负和生活的演说还得持续。父亲完全不在乎,外面人说他是一个老骗子。父亲信誓旦旦,钱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终于挣脱了金钱的束缚,而当儿子说,可以给他筹到钱时,父亲顿时两眼放光,“什么?你说你可以筹到钱,钱呢?在哪儿呢?”那些假惺惺的自我催眠瞬间崩塌,可以想见他儿子内心的崩溃和无奈。
能说会道的还有一大堆,譬如有个爱讲故事的牙医,“他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牙医”。这位牙医先生的好,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拔牙时会给病人讲故事,比如他讲过一个恋母情结的故事:“我成功地糟蹋了我父亲的家产后,花光了他的每一分钱。然后我就结婚了,没过多久婚姻就被我给毁了,我跟一个法国姑娘私奔了,十八个月后这姑娘死了。母亲过世后,我父亲又结婚了,和一个年轻得可以做他女儿的姑娘结了婚。我把那姑娘从他手里夺走了,跟她结了婚,然后,我们生了七个孩子。”再譬如,有个喜欢在酒馆谈论爱情的老女人,五十七岁的她喜欢上了一个年轻的水手,厮混了两个月,“爱情”就结束了。她似乎很难过,借酒浇愁,寻求慰藉,事实上,这已经是第四个青年了。她低声说:“到了我这把年纪,没人可以打击我。我五十七岁了,我可不是小姑娘。”是不是听上去很坚强?
我们可以找出许多这样的人物,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的《不负责任的自我》一书中,就有一篇文章《V.S.普里切特与英国喜剧》,重点分析了普里切特的三篇小说——《幽默感》、《摔倒》和《我家姑娘回家时》。伍德说,普里切特是典型的英国作家,内心膨胀的人物常常见于普里切特的小说中,他的喜剧就产生于人物的内心幻想和客观现实之间奇怪的冲突,并且这些内心膨胀的人物可以解读为,英国扩张投射在国内民众身上的廉价镜像,詹姆斯·伍德认为这是一种英国特征。
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已经无法想象普里切特写作《幽默感》的一九三八年,英国处于怎样扩张的境地,并且这种扩张究竟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民众的心态。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难以清晰地理解詹姆斯·伍德的解读和判断。《幽默感》写了一对情侣,开着灵车将一具尸体送回死者母亲家,沿途经过英国小镇,人们纷纷脱帽致意。女朋友突然大笑道:“这感觉是国王和王后的待遇。”伍德从中辨认出了英国文学的喜剧传统,并猜想普里切特创作这段情景时,应该想到了狄更斯《远大前程》里葛吉瑞夫人的葬礼,本该肃穆庄严,最后变成了闹剧。对着詹姆斯·伍德的解读,再看看普里切特的小说,这让人束手无策,显而易见的阅读障碍就横在眼前。到底从何去感知这种喜剧呢?或者说,还有必要拂去历史的灰尘,去寻找普里切特当时的喜剧吗?如果忽略小说的创作年代,我们能有什么收获?
有一个姑娘,在镇上一家旅店做服务员,当地修车行老板的儿子喜欢她。姑娘不乐意,嫌他没有幽默感,一心想要离开小镇。这个时候,“我”出现在了旅馆中,两人迅速就好上了。老板儿子常常开着摩托车跟踪盯梢。“我”带着姑娘去看父母,老板儿子跟踪而来,路上出车祸死了。“我”家里是开殡仪馆的,于是用灵车将尸体送回老家。姑娘坚持要一起回,“我”父亲说,这不妥,一个姑娘坐在灵车上,待在棺材旁边,看上去就像是搭便车的,这没有尊严。姑娘坚持要坐灵车,还突然将嗓门拉到最高,吼道:“况且,我还没坐过灵车呢。”于是灵车载着两个人和一具尸体,路过小镇时遇到别人礼节性的脱帽敬礼。这个姑娘就像看笑话一样,看着人们脱帽致意,并说出了“这感觉是国王和王后的待遇”这样一句话。
之所以重新讲述一下小说的故事梗概,是想说今天阅读普里切特,按照詹姆斯·伍德的提示,我们会遭遇一些理解上的障碍,并因此错失一些内容。按伍德分析的那样,小说本该悲伤的结局变成了闹剧,属于典型的英国式喜剧。除此之外,这个故事还有其他的妙趣吗?比如在那些分散的细节里,是否隐藏着一些有趣的东西?
一个姑娘坚持要坐灵车的最终理由,居然是她从来没坐过,并不是因为棺材里的男人曾经爱过她。更巧妙的是,这家人还真的接受了她这个理由,让她坐进了灵车,哪怕这样看上去,她真的像是一个搭便车的。这个细节能起作用,源于我们的现实世界所建立的日常规范,没有人会真的搭一辆灵车的便车,也没有人会因为没坐过灵车就想去坐一次,但是在普里切特的小说里,这一切都发生了。这三个人的关系设置也有机巧,缠绕又戏谑。试想当时的场景,一对情侣,驾驶着灵车,女的还蹦蹦跳跳,大呼小叫,开心得不行,灵车后面装着一口棺材,里头躺着才死两天不到的爱过她的男人,见灵车驶过,人们脱帽致意,女人照单全收。
小说营造的氛围真够诡异的,悲伤早就不存在了。这就是普里切特的小说细节,嬉闹之间,正经和戏谑的对照,荒唐和无序,身份的错位和内心的膨胀,外在社会和人物内在的冲突与失调,幻化为英式幽默,在对话中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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