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热点图书网

五代武人之文-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3) 1212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五代时期武人有着怎样的社会地位?为何会出现忠而复叛的现象?是否真的像宋太祖所说的武人是社会动乱的乱源?五代是否真的“重武轻文”?宋初是否真的“重文抑武”?……揭秘藏在墓志碑文里的五代武人的宦海浮沉。
本书通过解读五代武人的墓志和碑铭,为五代阶层流动、文武交流研究提供新材料。书中从文人如何书写武人、武人之文事与武功、武人之后代和转型三个方面,分析解读五代武人的家庭结构、仕宦经历、上升通道、观念信仰等,探讨并重新评估了武人在五代至宋初的历史角色和地位。另外,作者还提出了一系列颇富启发性的议题,如:认为武人对“致治” 有一定的贡献,而不只是宋太祖所说的“致乱”;武人品德和信仰是否符合儒家的严苛标准;等等。可以说,本书是从五代之“武”追溯宋代士大夫官僚制度的源流,并透过石碑和石刻这类“文”的表现加以阐释的划时代成就。

作者介绍

柳立言: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博士,“中研院”史语所研究员(退休)。著作有《人鬼之间:宋代的巫术审判》《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山口智哉:大阪市立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博士,现任台北大学助理教授。
李宗翰:美国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系博士,现任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刘祥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博士,现任政治大学历史系教授。
陈韵如:英国牛津大学东方研究系博士,现任“中研院”史语所助研究员。

部分摘录:
赵凤少习文史,曾经应举,后来投笔从戎,堪称儒将。他凭武功位至地方首长,兼仕文武,在《旧五代史》留下本传,并非等闲之辈,但至少在两件密切相关的事情上,与墓志所记判若两人。一是吏治。墓志大力称赞,比如说他“善抚绥于百姓”“早明政术,惟务清通”和“治编民兮清通”等,但本传大肆批评,《册府元龟》亦将之列名“总录部”的“残虐”,及“牧守部”的“失政”“枉滥”“谴让”和“贪黩”。二是死亡。墓志说病逝,本传谓赐死,传闻是帝王猜疑,使人诬告其吏治不佳而诛之。我们应如何分别是非?
(一)赵凤之功过与公私
后周太祖郭威广顺三年(953)十一月,四十一岁正值壮年的单州刺史赵凤(913—953)入觐,在皇城门外被州民十余人拦截,有凡人亦有僧人,指控他为政“不道”。皇帝将赵凤拘押在御史台,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发现共有十六件罪行,分属“残虐百姓”和“非理科率”。皇帝赐令自尽,敕命说:[33]
赵凤骤承委寄,合禀宪章。临民不力于抚绥,率性但闻于凶暴。沿淮巡寇,当年之残忍难名;近郡颁条,在任之贪虐尤甚。夺部民之妻女,率州户之资财,招纳贼徒,骚扰生聚。尔不奉法,国有常刑。其赵凤宜削夺在身官爵。赐自尽。
除了现职单州,还追及广顺初年担任宋、亳、宿三州巡检使的罪行,均流于“残忍”和“凶暴”。
令人吃惊的是,赵氏有文人背景,在墓志记述赵凤一生功业约577字之中,读书应试等事占了126字,是次长的篇幅,毫无疑问是一大重点。虽然曾祖和祖父不仕,但父亲已成功进入统治阶级,以冀州人担任冀州别驾,令人联想到地方豪强,不过别驾属于文职,也许家中兼习文武。果然,赵凤从小便能读书,中童子试后,再修《春秋》三传,于“仲尼之经、丘明之传,莫不研精覃思,索隐钩沉”,同时又修习武艺,以善射闻名,的确是“文武相兼”。数次科考不中,乃全力向武功发展,但效忠的对象竟是契丹,连自己的家乡冀州也一再侵凌。
后晋借契丹之力建国(936),割让燕云十六州,番汉关系日渐紧张,也产生了“移忠”的问题。屡次下第之后,二十多岁的赵凤落草为寇,“凶豪多力,以杀人暴掠为事”,残虐已甚,而官府莫可奈何。[34]镇州节度使安重荣不愿向契丹称臣,也怀有野心,乃招纳叛亡,扩充兵力。赵凤应募,以他的才兼文武,不难革面自新,获得重用,最后却成为逃兵,投靠契丹的节度使及南京(幽州)留守赵延寿。本传和墓志各给一个理由:根据本传,赵凤再次犯法,当处死罪,乃破械越狱,变为通缉犯,这应是他遁入辽境的主要原因。[35]延寿也是原籍冀州,本为后唐的节度使和枢密使,可谓臭味相投。根据墓志,赵凤“未蒙(安重荣)录用,无以申其志,无以立其功,遂潜奔投北朝皇帝”。即使不论民族大义,也是个人利益超越敌我意识,不顾同胞之死活。后晋天福六年(941),安重荣反叛被杀,函首契丹。
移忠契丹之后,赵凤飞黄腾达,墓志用了约164字,占一生功业约577字的最多篇幅,实难掩得意,也毫不隐讳。他“起家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充幽州关南巡检都指挥使,……因警巡有功,转招收都指挥使”,招收到大量的汉人充当契丹的马前卒。他继续凭着“桀黠”向上流动,[36]成为右羽林都指挥使。墓志说“既遣管军,将谋大用”,《旧五代史》本传则说“贝、冀之民,日罹其患”,[37]冀州正是他的原籍。他已三十多岁,应急于立功,管不了同乡性命。
更大的机运随即到来,在赵延寿等汉人的前导下,契丹灭晋(947),随军的赵凤先后受命为东都部署使和宿州防御使,首次尝到担任地方大吏的滋味,时年三十五岁。墓志说他“能整肃于三军,善抚绥于百姓”,事实上为时甚短。契丹随即北返,他移忠于后汉,调到孟州出任河阳节度行军司马,属于文职。任满入京,任环卫将军,此职可虚可实,而墓志不记有何作为,似乎虚多于实。其间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墓志没有表扬他的孝行,反说“虽居苫块之仪,可胜金革之事”,应是守丧百日之后,便回到环卫,但依旧没有差派实务。的确,无论是墓志、《旧五代史》或《册府元龟》,从此都看不到他跃马沙场有所谓“金革之事”。不过,武人不须去职以守三年之丧,应是五代以至宋代的普遍情况,未能责以不孝。墓志大书夺情起复,占了后汉事迹124字的64字,也是不以为讳。我们不能以文人或今人的标准量度五代武人。
由汉入周,赵凤有一件可以称道之事,不但载于《旧五代史》,也收入《资治通鉴》,理应可信,却不见于墓志,令人不解,或引发其死因之疑云(见附表一)。后汉隐帝诛杀顾命大臣,枢密使郭威领兵在外,逃过一劫,但阖家惨遭屠戮。郭威杀回京城,依照五代旧习,允许官兵夯市作为奖赏。赵凤据守居所巷口,射杀入扰军兵,大义凛然地说:“郭侍中举兵欲诛君侧之恶,以安国家耳,而鼠辈敢尔,乃贼也,岂侍中意邪。”[38]又拒受邻里致谢的金帛。《旧五代史》前后用了“凶豪”“暴掠”“桀黠”“丑迹”“刚忿不仁”“不道”来形容他,唯独这次称赞他“胆勇”,维持了正史本传善恶俱陈的史学传统。《五代史补》有一传言,名为“高祖以谶杀赵童子”,谓郭威听闻此事,想到“赵氏合当为天子”的谶言,乃阴谋杀害,炮制了上文的御史狱。[39]姑无论谶言之有无,传言本身并不合理,一则赵凤的言语和行为并非十分杰出,距天子之格局尚远;二则郭威如有戒心,便无理由让赵凤离开眼底,派到地方担任实职,并让他晋升为一州首长(见下);三则其事清楚记在《旧五代史》本传,应无隐讳可言。
无论如何,赵凤成为后周的宋、亳、宿三州巡检使,年方三十八岁,可谓得志。跟幽州关南巡检都指挥使一样,他主要负责地方的防卫和治安。该处“萑蒲聚盗,黎献为灾”,正好让他大显身手,但亦毁誉参半。一方面,他曾为草寇,知道官兵最难掌握盗贼行踪,乃将盗贼头目诱至麾下,尽情款待,及探得隐伏之处,便一网成擒,于是“众以为能”,赢得干吏之名声。[40]另一方面,“平民因捕盗而破家者多矣”;当时他的得力助手是宋蛮刀和孙矩,二人“始随凤为暴,至是委以心腹”,很可能是当年“杀人暴掠”的伙伴,现在用来捉贼。暴行之一,如据后来所为,大抵是夸大甚至诬陷百姓通贼,非纳赂无以脱身(见下)。由于赵凤善事贵人,对路过的要员,应不分文武,都奉上厚礼,“故得延誉而掩其丑迹。太祖闻其干事,用为单州刺史”,开始他的吏治。[41]
似是响应赐死敕令的指控,墓志说赵凤作为一州之牧,“早明政术,惟务清通,或峻法深文,或劝善惩恶,其俗也劲,其民也顽,急之则例抱□□,缓之则自□□败”,读来颇觉怨怼,如“深文峻法”“风俗强劲”“顽民遍地”“急则招怨”“缓则致败”等,都似替赵凤脱罪或减罪。又说赵凤遗言火化,“红焰高,黑烟盛,感有野鹅旋于上,悲鸣不已,一投火而毙,一洒血而飞。路人见之,无不殒泪。嗟乎!何有比异也”,并在铭文重复,说“路人睹兮掩泣,野鸟鸣兮不飞。悲夫!”读来也确异常情。《旧五代史》说他“既刚忿不仁,得位(单州刺史)逾炽,刑狱之间,尤为不道”,[42]各种犯行,被《册府元龟》统称为“枉滥”,[43]可分两大类(详见附表二):
一、枉法虐民。有姓名者共三案。其一,“尝断杀贼丁鸾而纳其室”,大抵是指丁贼不应被杀而赵凤专断杀之,也不怕其妻伺机报仇,亦属一种胆勇。其二,民女赵哥已跟李诲订婚,赵凤硬要收纳。赵母杨氏拒绝,赵凤强给缣三匹作为聘财,掳女入门。杨氏号泣告诉,赵凤将杨氏、李诲及媒人崔氏全部决杖十五。两个多月后,杨氏又号告于州门,赵凤令赵哥出门见母,俱鞭臀十七,并将赵哥配为州妓。其三,赵凤妻兄刘迁纳冯女为妾,被冯母讼诉。赵凤把三人唤来,杖罚妻兄与冯母,因冯女有娠,鞭背十七,逐至外镇。似乎是妻兄与冯女有染在先,因孕纳之,但为妾不为妻,招来冯母之讼。无论如何,鞭刑在前,远逐在后,殊欠人道。
二、非法敛财。分小、中、大三种程度。较小宗的个别案件,如僧人智佺偷去师父智源十八贯钱,已经认罪,却又诬告师父与尼姑通奸。官府械系智源六十余日,逼令伏罪,最后鞭脊十七,资财尽数没官。较大宗和普遍的,如上所述,官府一面捉贼,一面指控部民通匪,刑求“拷捶,令伏与贼通,纳赂方免”。更大宗和影响更广泛的,是借口进奉天子南郊大礼,聚敛部民财货,不但贪黩,而且利入于己而怨归于君上,罪大难赦。他大、中、小利一律通吃,实在“贪虐尤甚”。
在这些案件里,最引人注意的不是赵凤而是受害者一方。两位母亲敢于一次以至两次地违抗或控告刺史本人或其姻属,最后包括僧人等十余人,把怨情从单州带到开封上诉。这种俗劲民顽,勇于采取法律行动以争取公平公正公义的风气,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很值得研究。赵凤之被刑,或可反映后周之大力整饬纲纪,北宋延之,大抵于真宗时彻底走出五代之阴影。
尽管赵凤对百姓残虐,但对家庭似乎甚为照顾,可从三方面探讨:兴家、家人关系、传家。
毫无疑问,赵家因赵凤而大盛。赵凤之父虽已出仕,但无能力让上代获得追赠,而本人和妻子都因赵凤而获追赠。如赵凤继续向上流动,或能泽及祖父和曾祖父两代。难以探究的是妻室的贡献。墓志对赵凤母亲的事功只字不提,对两位妻子仅言“簪裾令族,钟鼎名家,能训子以断机,常敬夫之举案”,那么她们是否出自令族和名家,让赵家蒙利?母亲崔氏赠博陵郡太君,现任妻子刘氏封彭城郡君,她们的地望似乎是为了封赠而冠上,不是真正的博陵崔氏和彭城刘氏。前妻孙氏也似乎是因为赵凤发迹,妻随夫贵,乃冠以地望,不是真正的乐安孙氏。由是言之,墓志之地望至少有三种来源:名副其实、妻随夫贵、封赠所需。
赵凤与家人的关系有着密切的一面。其一,墓志记下“早值用兵之时,因有隔阔”,已不在身边的前妻,似乎反映赵凤的念旧。其二,三弟被称为“爱弟”,且由他而非寡嫂主持赵凤的葬礼。他的名衔是“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前单州衙内指挥使”,比二弟的“员寮直第三番行首”实在煊赫太多,似乎反映赵凤把三弟带在身边,如单州,并不断向中央奏请晋升,而二弟因在别处(可能是中央)任职,没有得到上司同样的青睐。如赵凤与三弟同住一处,便构成旁系的两代同居家庭。其三,在多数情况下,墓志只记有功名的叔伯兄弟甥侄等旁系亲属和姻属,现在却记下两位幼年的侄男和侄女;对他们的期待,也跟亲生子女别无两样,似乎反映赵凤对他们的关爱。其四,墓志说房弟翼“自随旌旆,累换槐檀,感出生入死之恩,誓粉骨捐躯之报”。后两句是说,即使赵凤是因罪赐死,房弟也甘冒大不韪,愿意跟季弟“衙内同部署扶护灵榇”;前两句是解释原委,是因为赵凤对房弟照顾有加,可能是叔伯的儿子。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一起护送棺木归葬的元从孔目官康翙和受三弟所托撰写墓志的前摄齐州防御巡官乡贡进士刘德润,也许关系匪浅,才一起甘冒大不韪。郝若贝—韩明士理论(Hartwellian-Hymesian models)强调多重人际关系,在某些场合不无道理,但不能一概而论。
赵凤早死,二弟职位不高,且远水不能救近火,三弟暂无实职,诸子侄亦无实职,而诸女并幼,赵凤之家何以自保?四子之中,两子似因荫得授左番殿直,墓志说他们“并早解亲师,兼能择友,明射御书数,守宣慈惠和,若继家风”,也说二弟和三弟“秉文兼武,履孝资忠”。所以,恩荫之官僚特权、教育之并习文武和孝忠之基本品德等,构成武人传家的重要条件,亦即家风。当然,风水也重要,如何分析墓垄之四至,有待高明。
(二)孤证与史学六问
赵凤之历史既具争议,其真相,纵使是部分而非全部之真相,应如何发掘和求证?如何知道作为论据的史实(fact)和史事(event)是否可信?
一般来说,考证有外部求证和内部求证两种。外证主要用比较法,对照不同史料的记述,考其异同,分其真伪。此法最大的陷阱,是各种史料看似不同,包括作者不同(如一人或多人)、性质不同(如墓志、正史和笔记)、权威性不同(如官修和私修)等,但它们的史源大同小异,虽经过作者的增减以至误植,说到底就是孤证。遇到这种情况,只有诉诸内证,考察每一史料的内容有无前后矛盾、逻辑不通、东缺西漏,或反之能够自在圆满,言之成理。以下自外证而内证,借着检讨赵凤之恶事,浅谈史学之方法。

下载地址

下载
喜欢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贴图 加粗 删除线 居中 斜体 签到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