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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果麦经典)-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3) 1225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战争论》是西方近代军事理论经典,是作者克劳塞维茨在总结以往战争尤其是拿破仑战争的基础上创作而成。经过数百年的历史考验,其中的核心思想至今日仍经久不衰。书中包含的智慧和思辨方式,被广泛用于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作者克劳塞维茨直言,本书的科学性就在于探讨战争的实质,指出战争同构成它们的那些事物之间的联系。我们绝不想回避哲学的结论,但当它们不足以说明问题时,作者宁愿放弃它们,而采用经验中相应的现象来说明问题。

作者介绍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Karl von Clausewitz) 1780.6—1831.11 德国军事理论家,柏林军官学校校长,普鲁士军队参谋长。 曾参加反拿破仑战争,经历过奥施塔德会战、林尼会战等著名战役。 耗费12年写作《战争论》,被誉为“西方兵圣”。 1831年11月因病逝世。之后他的妻子玛丽整理出版了《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将军遗著》,其中就包括《战争论》。

部分摘录:
第一篇 论战争的性质 第1章 什么是战争 引言 我们首先研究战争的各个要素,其次研究它的各个部分,最后就其内在联系再研究整体,即先简单后复杂。但是在研究这些问题时,有必要先对整体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因为研究部分时必须要考虑到整体。
定义 我们不打算一开始就给战争下一个冗长的定义,而是想从战争的要素——搏斗——入手来进行讨论。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如果把构成战争的无数个搏斗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最好想象一下两个人搏斗的情景。每一方都企图通过暴力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他们的直接目的都是打垮对方,使对方不能再做任何抵抗。
因此,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为了对抗暴力,就用技术和科学的成果来装备自己。暴力与它所受到的国际法惯例的限制同时存在,但这种限制微不足道,在实质上并不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即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才是目的。为了确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真正的目标。这个目标代替了上述目的,并把它作为不属于战争本身的东西而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掉了。
暴力最大限度地使用 仁慈的人容易认为,一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大的伤亡就能解除敌人的武装或者打垮敌人,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真正的发展方向。这种看法不管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态中,由仁慈而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物质暴力的充分使用绝不排斥智慧同时发挥作用,所以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对方不同样决绝的时候,必然会取得优势。这样一来,他就使得对方也不得不这样做,于是双方都会趋向极端,这种趋向除了受内在的牵制力限制以外,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
必须看到,由于厌恶暴力而忽视其性质的做法毫无益处,甚至是错误的。文明民族的战争残酷性和破坏性比野蛮民族的小得多,这是由交战国本身的社会状态和国际关系决定的。虽然战争是在社会状态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也是由它们决定、限制和缓和的,但它们不属于战争本身,它们在战争发生前已存在,因此,如果硬说缓和因素属于战争哲学本身,那就不合情理了。
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本来就包含敌对感情和敌对意图这两种不同的要素。我们之所以选择敌对意图这个要素作为定义的标志,是由于它带有普遍性。因此,在最野蛮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中,没有敌对意图是不可想象的,而许多敌对意图,却可以丝毫不带敌对感情,至少不带强烈的敌对感情。在野蛮民族中,来自感情的意图是主要的,在文明民族中,出于理智的意图是主要的。这种差别并不是野蛮和文明本身决定的,而是由当时的社会状态和制度决定的。所以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必然有这种差别,只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如此。总之,即使是最文明的民族之间,相互也可能燃起强烈的仇恨感。
由此可见,如果把文明民族间的战争说成纯粹是政府之间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会越来越摆脱一切激情的影响,以致最后实际上不再需要使用军队这种物质力量,只需要计算双方的兵力对比,对行动进行代数演算就可以了,那是莫大的错误。
理论已经有向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但最近几次战争纠正了它。战争既然是一种暴力行为,就必然属于感情的范畴。即使战争不是感情引起的,总还同感情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关系的大小不取决于文明程度的高低,而取决于敌对利害关系的大小和久暂。
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不杀俘虏,不破坏城市和乡村,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应用了智力,学会了比这种粗暴地发泄本能更有效地使用暴力的方法。
火药的发明、火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表明,文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妨碍或改变战争概念所固有的消灭敌人的倾向。
结论: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因此,交战的每一方都使对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样使用暴力,这就产生了一种相互作用,从概念上讲,这种相互作用必然会导致极端。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第一种相互作用)。
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 我们已经说过,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目标。现在我们还要指出,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
要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使敌人的处境更不利,否则敌人就会等待较有利的时机而反抗。从理论上讲,进行着的军事活动所引起的处境上的任何变化,都必然对敌人更不利。作战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无力抵抗。因此,如果要以战争行为迫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使敌人真正无力抵抗,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地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解除敌人武装或者打垮敌人,不论说法如何,必然始终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战争并不是活的力量对死的物质的行动,而是两股活的力量之间的冲突,因为一方绝对的忍受就不能成为战争。这样上面所谈的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必然是双方都要考虑的。这又是一种相互作用。我们要打垮敌人,敌人同样也要打垮我们。这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它导致第二种极端(第二种相互作用)。
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垮敌人,我们就必须根据敌人的抵抗力来决定应该使用多大的力量。敌人的抵抗力=现有手段的多少×意志力的强弱。
现有手段的多少是可以确定的,因为它有数量可做根据,意志力的强弱却很难确定,只能根据战争动机的强弱概略估计。假如我们能用这种方法大体上估计出敌人的抵抗力,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据此决定自己应该使用多大力量,或者加大力量以造成优势,或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增强我们的力量。但是敌人也会这样做。这又是一个相互间的竞争,纯粹从概念上讲,它又必然会趋向极端。这就是我们遇到的第三种相互作用和第三种极端(第三种相互作用)。
在现实中的修正 在纯概念的抽象领域里,思考活动在达到极端以前是绝不会停止的,因为思考的对象是一个极端的事物,是一场自行其是的、除了服从自身规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规律约束的力量的冲突。因此,如果我们要在战争的纯概念中为提出的目标和使用的手段找到一个绝对点,那么在不间断的相互作用下,我们就会趋向极端,陷入玩弄逻辑游戏所引起的不可捉摸的概念之中。如果要坚持这种追求绝对的态度,不考虑一切困难,并且一定要按严格的逻辑公式来进行,认为无论何时都必须准备应付极端,每一次都必须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这种做法无异于纸上谈兵,毫不适用于现实世界。
即使使用力量的最大限度是一个不难求出的绝对数,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人的感情很难接受这种逻辑幻想的支配。如果接受了这种支配,在某些情况下就会造成力量的无谓浪费,这必然同治国之道的其他方面发生抵触,同时还要求意志力发挥到同既定的政治目的不相称的程度,这种要求是不能实现的,因为人的意志从来都不是靠玩弄逻辑获得力量的。
如果我们由抽象转到现实,一切就大不相同了。在抽象领域中,一切都受乐观主义的支配,我们必然会想象作战的这一方同那一方一样不仅在追求完善,而且正在逐步达到完善。但在现实中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如此:
1.战争是突然发生的、同以前的国家生活没有任何联系且是完全孤立的行为;
2.战争是唯一的决战或者是由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组成的;
3.战争的结局是圆满的,对战后政治形势的估计不会对战争发生任何影响。
战争绝不是孤立的行为 关于上述第一点,我们认为,敌对双方都不是抽象的,就连意志这个在抵抗力中不依赖于外界事物而存在的因素也不例外。意志并不是完全不可知的,它的今天预示着它的明天。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战争双方根据对方是怎样的和正在做什么对战争加以判断。人包括事务由于其不完善性总达不到至善至美的地步,因此双方都存在的缺陷就成为一种有效的缓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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