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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通鉴论(套装共5册)-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3) 1286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读通鉴论》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史学家王夫之的一部史论名著,以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载史实为据,系统地评论自秦至五代的封建社会历史,分析历代成败兴亡,盛衰得失,臧否人物,引古鉴今,探求历史发展进化规律。全书议论纵横,新见迭出,堪称传统史论中最系统最精彩的杰作,同时全面反映了王夫之的历史观和政治思想倾向。

作者介绍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又号夕堂,湖广衡阳(今湖南衡阳)人。世称船山先生。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毛泽东称:“西方有个黑格尔,东方有个王船山。”著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庄子正蒙注》、《黄书》、《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
尤学工,男,汉族。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史学理论和史学史。曾先后在《史学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翟士航(1992—),男,汉族。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中国古代史学史以及军事史。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文化元典关键词研究”(批准号:12ZD153)、“清人文集‘经义’整理与研究”(17ZDA259),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明代武经学研究”(2018CXZZ064)、“武学经传:宋元明清‘武经’与‘将传’类文献”研究(2019YBZZ052)。先后在《人文杂志》、《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军事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王澎(1994—),男,汉族。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读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学史。

部分摘录:
秦始皇 【题解】
《读通鉴论》起首第一篇,评论的是中国第一个专制主义大一统王朝的缔造者——秦始皇嬴政(前259—前210)。本篇主要讨论了郡县制和秦始皇焚诗书、禁私学的政策,以及秦二世而亡的原因。
秦始皇攻灭六国以后,将郡县制推向全国。这是巩固秦帝国统治、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王夫之充分肯定了郡县制的进步意义,指出郡县制代替分封制不仅是大势所趋,而且是理所必然,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从人才选拔、百姓福祉的角度详细阐释了郡县制的优长,并且指出,秦始皇废除诸侯王而推行郡县制,是出于使天下私有的私心,但却在客观上有利于天下的安定和百姓的福祉。他还认为,地方官吏鱼肉百姓,历代不绝,但这是选举不慎之过,不能归咎于郡县制本身。王夫之对郡县制的论述,充分显示了他卓越的历史见识,一直为后世所重视。
秦始皇听从李斯等人的建议,焚诗书,禁私学,实行文化专制。王夫之以孔鲋藏书为切入点,阐释了自己对于士人处世之道的看法。他认为,士人要善于顺应所处的局势,懂得进退存亡;君子之道在于“储天下之用,而不求用于天下”,也就是在注重自我修养和提高的同时,在乱世中秉持正道以使自己安全,谨慎地结交朋友以远离世俗危险,从而为日后的成功打下良好基础。
秦始皇统一天下,他所缔造的秦朝却二世而亡。王夫之通过考察历史指出,王朝初建,天下人心未定,出现继承波折实属正常。然而商、周、汉、唐、宋、明等王朝都最终度过了继承危机,秦却因此而导致灭亡。究其原因,王夫之认为,是秦始皇“好谀”,太喜欢阿谀奉承的话,从而导致判断失误,托国于权宦赵高之手,最终断送了秦的天下。
一 变封建为郡县 两端争胜① ,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② 。郡县之制③ ,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欲自贵,而必有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④ 。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⑤ ,至于战国⑥ ,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诸侯王哉⑦ ?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⑧ 。郡县之法,已在秦先⑨ 。秦之所灭者六国耳⑩ ,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11) 。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12) ,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
【注释】
①两端:两头,两方。这里是指赞成分封制和反对分封制的两派。
②封建:本义是封土建国,这里指分封制度,即由共主或中央王朝将土地和人口分封给宗族姻亲、功臣和先代贵族等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以西周最为典型,周灭商和东征以后,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③郡县之制:古代中央集权体制的地方管理制度,将全国划分为郡、县两级,郡、县长官均由朝廷任免,代表皇帝或国王对地方进行管理。
④草野之罔据者:意指出身低微而自立为王的人。草野,指出身低微的人。罔,无,没有。据,凭借,依据。这里指所凭借的正当性。
⑤噬(shì):吞食。
⑥战国:指战国时期,是中国春秋之后的一个诸侯争霸时期,与春秋在历史上并无明确时间界限,一般以公元前453年三家分晋为起始标志,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为止。这一时期,诸多中小诸侯国已被吞并,余下的秦、楚、燕、韩、赵、魏、齐七国最为强大,相互征战不休,史称“战国七雄”。
⑦九州:古代分中国为九州。说法不一。根据《尚书·禹贡》记载,古代中国人将全国划分为九个区域,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后以“九州”泛指天下,全中国。
⑧尹:古代管理某一政权机构或地区的长官。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治理。
⑨郡县之法,已在秦先:郡县制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就已经产生。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楚武王灭掉权国,将其改建为县,是为设县之始。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根据《左传》,秦穆公九年(前651),晋公子夷吾对秦国使者谈到“君实有郡县”,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而后,晋、赵、吴相继设置了郡。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
⑩六国:指“战国七雄”中除了秦以外的楚、燕、韩、赵、魏、齐六个诸侯国。
(11)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
(12)俾(bǐ):使。长(zhǎng)民:管理民众。
【译文】
历史上,围绕分封制的问题,赞成和反对的两派为了战胜对方而相互激烈辩论,实际上这种争论是白费力气而毫无益处的。郡县制迄今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千年而没有谁能改变或废除它,从古到今的人们都接受和适应了这种制度,这种制度能够成为整个局势发展的趋向,难道不正是因为它具备内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吗?上天一定要让人间拥有君主,即便没有人愿意做君主也不行。所以,起初人们各自推举他们中间德高望重、有功于众人的人奉之为主,然后再从这些人中推选德行最高、功劳最大的一人做天子。人们并非不想使自己处于尊贵的位置,然而却一定要推举别人奉为尊长,正是出于人们的公心。那些长期地处于统治地位的人熟悉治理国家的道理,所以就形成了君主世袭的制度,即使是愚蠢而又残暴的国君,也比那些出身低微而自立为王者强得多。像这样的君主制,已经延续数千年,早已深入人心,根深蒂固了。后来,列国相互争斗,弱肉强食,完全改变了原来的局面,到了战国时期,幸存的国家已寥寥无几,怎么能够强迫天下的人都俯首听命于这几个小小的诸侯王呢?于是统治者将国土划分为若干郡县,并且选派官吏去加以治理。郡县制在秦始皇之前早就存在。秦始皇所灭亡的,仅仅是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而已,并不是把夏、商、周三代所封的诸侯国全都灭掉了。那么,秦朝把天下分为郡、县,让那些有才能治理民众的人去掌管这些郡县,以充分施展其才干,这样的做法难道不算是天下为公吗?
古者诸侯世国① ,而后大夫缘之以世官② ,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③ ;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封建毁而选举行④ ,守令席诸侯之权⑤ ,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⑥ ,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势相激而理随以易,意者其天乎!阴阳不能偏用,而仁义相资以为亨利⑦ ,虽圣人其能违哉!选举之不慎而守令残民,世德之不终而诸侯乱纪,两俱有害,而民于守令之贪残,有所藉于黜陟以苏其困⑧ 。故秦、汉以降,天子孤立无辅,祚不永于商、周⑨ ;而若东迁以后⑩ ,交兵毒民,异政殊俗,横敛繁刑,艾削其民(11) ,迄之数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则后世生民之祸亦轻矣。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呜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12) ,有如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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