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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荫麟作品集(套装共四册)-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2年前 (2022-07-15) 121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张荫麟作品系列丛书,包括《张荫麟书评集》,《宋史论丛》,《请史论丛》,《中国史纲(外二种)》。
★《宋史论丛》 主要收入张荫麟的宋史研究论著,不少篇章具有开拓性,至今依然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王曾瑜回顾宋史研究时指出:“张荫麟是中国近代宋史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他的学问渊博,在20-40年代,先后发表论文二三十篇,涉及宋代的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科技等。宋史研究的不少课题是由他发轫的。
★《清史论丛》 张荫麟自承“尝有志于近世史”,投身清史研究甚早,在清华大学任教期间曾为研究生开设“清史专题研究”等课程,研究亦颇有成绩。本书主要收入张荫麟的清史研究论著,是张氏清史论文的首次汇总出版,既包括其正式的论文,也有论学函札与史料整理,以期展现其清史研究的全貌,呈现张荫麟丰富的学术世界。另附张尔田和温廷敬的商榷之文,以供参考。
★《中国史纲(外二种)》 是张荫麟的名作,作者精心构思,出版后好评如潮。傅斯年以为“非常之好,可为大学之用!……那半部书的好处,在乎能动人,文章好”;贺昌群称赞“尤其使我心折的,是他的组织力之强,文章技术之妙。他的文字简洁犀利,充满了现代精神。……他时时迫着你去随着他想,随着他的思路如剥蕉一般层层的引往论旨的心核里去”。贺麟则强调其思想性,“不仅是他对于民族历史文化的整理与发扬,这里面实寄寓着他对于现在和将来的贫苦大众的无限同情”。此次重版,根据多种底本进行校勘,为了全面展现张氏通史的实绩、学说与理想,还收入《儿童中国史》和《通史原理》,并附以撰述计划和讨论文字,期待呈现给读者一个完整的经典文本。
★《张荫麟书评集》 后“五四”时代成长起来的新一辈学人受传统道德伦理的制约愈少,故能接纳西式的学术批评,而产生出众多生机活泼、直指问题核心的书评文字。被誉为“天才史学家”的张荫麟在民国学界以善写书评著称。他在入读清华学校的第二年,因撰文质疑乃师梁启超的老子在孔子后百余年之说而一鸣惊人,此后因家庭环境和师友鼓励又多作书评。其中少数为介绍性质的文字,更多的则是品评学术的激扬之音,往往风格多元,文字犀利,一针见血,可谓当时的学术生态实景,有助于了解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人文学界的风气。

部分摘录:
沈括编年事辑 沈括之见称于近世,以其《梦溪笔谈》,尤以书中之科学智识(看竺可桢《沈括对地学之贡献与纪述》,《科学》第十一卷六期)。予近搜集沈氏传记材料,乃知斯人之伟大实远过其名。括不独包办当时朝廷中之科学事业,如修历法、改良观象仪器、兴水利、制地图、监造军器等;不独于天学、地学、数学、医学、音乐学、物理学,各有创获;不独以文学著称于时;且于吏治、外交及军事,皆能运用其科学家之头脑而建非常之绩。若此人者,越年八百,其生平乃始有详尽之考核,亦甚可怪异之事也。兹篇注重沈氏事迹编年,至其学术,则沈氏著作之存者有《笔谈》《长兴集》(原四十一卷,残存十九卷)及《沈氏良方》(今《苏沈良方》中属沈氏部分),读者可按覆,而世亦不乏言之者,今不具详。
沈括,字存中,生于宋仁宗明道元年(考证详后),即西元一○三二年。
《宋史》本传,括“以父任为沭阳主簿”,而括父之名不见本书。《王临川集》卷九八,《沈周墓志铭》(原题《太常少卿,分司南京沈公墓志铭》),中有“子披,子括葬公钱塘……”云云,则括乃周之次子也。从王《志》可考见括之先世,兹摘录如下:“公(周)高祖始徙去(武康),自为钱唐〔塘〕人。大王父某当钱氏时匿不仕。王父某官咸平端拱间(宋太宗时)至大理寺丞。父某学行显闻,早世无爵位。……公……少孤,与其兄(同)相踵为进士,起家椽汉阳,从事高邮,用举者入大理寺为丞,监苏州酒,知简之平泉县,县人铭其政于石。遂自封州守佐苏州为侍御史。有以丞相指谒公者,不为听。居顷之,出刺润州,又刺泉州。其为治取简易。讼有可已者辄谕以义,使归思之。狱以故少。泉州旧多盗,日暮市门尽闭,禁民勿往来。公至,除其禁,而盗亦以止。佐开封,讼数年不遣者以百数,公断治立尽。尝代其尹争狱于上,大臣为公自绌。三司使请铸大钱,下其书议,议者无敢忤。公为其判官,独曰:坏四钱为之,可以当十,民盗变旧钱且尽铸之,为诱民死耳,不如无铸。议上如公言。于是天子以江东之按察为已悉,闻公宽厚,即以为使。尽岁无所劾,而部亦以治称。然公已老,不乐事权,自请得明州。明年遂以分司归第,三月卒。夫人许氏,六安县君。两男世其家,一女子已嫁。公廉静宽慎,貌和而内有守。春秋七十四,更十三官而不一挂于法。乡党故旧闻其归则喜,丧哭之多哀,而无一人恨望者。”
又《曾南丰集》四五,有《寿昌县君许氏墓志铭》。按《志》,许氏乃括母也。《志》云,“夫人许氏,苏州吴县人。考仲容,太子洗马。兄洞,名能文,见《国史》。夫人读书知大义,其兄所为文辄能成诵,父母衣食服御,侍之而后安。既嫁,惇行孝谨,宜于其家。其夫为吏有名称,夫人实相之。及春秋高,于内外属为高曾行,而慈幼字微愈久弥笃。故亲疏怀附无有恶斁。……”
是年,沈周年五十五,许氏年四十七(王《志》及曾《志》)。
康定元年 九岁
父为泉州守(吴允嘉《吴兴三沈集附录》注,不详所出)。《笔谈》二十一,“余少时到闽中”,当是此年前后事。
皇祐二年 十九岁
父由开封判官转江东按察(王《志》)。
皇祐三年 二十岁
八月父以太常寺少卿分司南京,十一月庚申父卒,年七十四(王《志》)。
皇祐四年 二十一岁
十月葬父于钱塘龙居里,属王安石为墓志铭(是年安石三十二岁,通判舒州)。是年括尚未出仕,故《志》中称括不及其官爵。
至和元年 二十三岁
是年终父丧,其初仕为沭阳(今海州)县主簿,当去此不久。《宋史》本传云:“(沭阳)县依沭水,乃职方氏所书‘浸曰沂沭’者,故迹漫为污泽,括新其二坊,疏水为百渠九堰,以播节原委,得上田七千顷。”括弱冠前后之生活可于《本集》卷十九《答崔肇书》中见之:“人之于学,不专则不能。虽百工其业至微,犹不可相兼而善。况君子之道也?若某则不幸,所兼者多矣。众人之所患,而某之所取,心虽劭而力屈,功虽益而业悖。……某少之时,其志于为学虽专,亦不能使外物不至也。复不幸家贫,亟于禄仕。仕之最贱且劳,无若为主簿。沂海淮沭,地环数百里,苟兽蹄鸟迹之所及,主簿之职皆在焉。然既已出身为吏,不得复若平时之高视阔步,择可为而后为,固宜少善其职矣。所职如是,皆善固不能也。欲其粗善,必稍删其多歧,专心致意,毕力于其事,而后可也。而又间有往还吊问,岁时alt腊,公私百役,十常兼其八九。乍而上下,乍而南北,其心懵懵跦跦,不知天地之为天地,而雪霜风雨之为晦明燠凉也。”
嘉祐六年 三十岁
官宣州宁国县令。《本集》(《长兴集》)卷二一《万春圩图记》云:“江南大都皆山也,可耕之土皆下湿,厌水濒江,规其地以堤,而艺其中,谓之圩。芜湖县圩之大者唯荆山之北,土豪秦氏世擅其饶,谓之秦家圩。李氏据有江南,置官领之,裂为荆山、黄春、黄池三曹,调其租以给赐后宫。本朝以属芜湖县,租还大农,太平兴国中,江南大水,圩吏欧阳某护圩不谨,圩以废。废且八十年,其间数欲治之,辄为游说所格。有司藏其议,一车不能载。嘉祐六年,转运使武陵张颗,判官南阳谢景温复会其议,使宣州宁国县令沈括图视其状。括还,以谓前之以为不可兴者,说皆可讲也。其一,以谓秋夏之水非广泽无所容,排其二十里以为墟,则二十里之水将无所受,溢则为害,不补所得。夫丹阳、石臼诸湖,圩之北藩也,其绵浸三四百里。当水发时,环圩之壤皆湖也,如丹阳者尚三四;其西则属于大江。而规其二十里以为圩,岂遽能为水之消长?是说之无足患一也。又曰:圩之西南迎荆山为防,江出峡中,则水壅以灌山东。今其下荆山之西流皆不能百步,折其堤以达荆山之冲,弃以与江二百步之广,则水无所迫,不幸而壅,则其阻在荆山之西,非圩之为祸。其东则播为枝流以分其委。是说之无足患二也。又曰:圩水之所赴,皆有蛟龙伏其下,而岸善崩,向之败未尝不以此。盖圩之水凿堤而出,酾于堤外,其下不得不为囦,囦深而岸alt其中,非所当怪也。今当凿下为复堤,障水出于数十步之外,注之江中,则囦者在数十步之外,其淫衍渐alt,不能数十步以为圩败。是说之无患三也。又曰:自圩之废,纳租而茭牧其间者百余家矣,一旦皆罢迁其业,势迫必且为奸。此尤不然。圩成固且与人。……昔之茭牧者今使之得耕其中,势不以耕而易茭牧。……是说之无足患四也。又曰:圩之东南滨于大泽,风水之所排,堤不能久坚也。此其地非有斩然崛起之势,陵迟而来者皆百余步。傅堤为柳百行,其下搴苇以列艺之,则水之所齿者在百步之外,而堤未尝与水遇。其为堤之址,数丈以广,而末锐才数尺,无与水忤,使其势不得与我争。是说之无足患五也。谢君雅知其可为,及是请之,奏其词上,即报可。……方是时,岁饥,百姓流冗,县官方议发粟。因重其庸以募穷民,旬日得丁万四千人,分隶宣城、宁国、南陵、当涂、芜湖、繁昌、广德、建平八县。……于是发原决薮,焚其菑翳,五日而野开。表堤行水,称材赋工,凡四十日而毕。其为博六丈,崇丈有二尺,八十四里以长。夹堤之脊,列植以桑……圩中为田千二百七十顷。……岁出租二十而三,总为粟三万六千斛,菰蒲桑枲之利为钱五十余万。”
是年欧阳修参知政事(《宋史·欧阳修传》),括上书云:“……阁下独立一世,为天下之师三十余年矣。其养育贤才,风动天下,未有不如其意。所未能必者,天下之时,与朝廷之位。则今既又得之矣。以其不可得而待于古者而遇于今,而又有其时与位,天下之所望于阁下,阁下所以自处,某愚浅不敢县定于心。抑将举天下之政,必自其大者,则礼乐宜已在阁下之所先久矣。然观古者至治之时,法度文章大备极盛,后世无不取法,至于技巧器械,大小尺寸,黑黄苍赤,岂能尽出于圣人?百工群有司市井田野之人莫不预焉。其卒使天下之材不遗而至于大备极盛,后世无不取法,在所用之何如耳。某尝得古之乐说,习而通之,其声音之所出,法度之所施,与夫先圣人作乐之意,粗皆领略,成书一通,亦百工群有司之一技。不敢嘿而不献……”是时括有《乐论》一篇,数致朝中达者。(《本集》卷二十《与人论乐数书》)今《笔谈》中《乐律》一门,当本于此篇之意。
嘉祐五〔八〕年 三十二岁
《服茯苓赋》(《苏沈良方》卷四)引云:“予少而多病,夏则脾不胜食,秋则肺不胜寒。治肺则病脾,治脾则病肺,平居服药,殆不复能愈。年三十二官于宛丘(河南淮阳),或怜而授之以道士服气法,行之期年,良愈,盖自有意养生之说。”存中在宛丘所官当是县令。
是年举进士第(《万历钱塘志·纪士》)。
《笔谈》九:“旧制天下贡举人到阙,悉皆入对,数不下三千人,谓之群见。远方士皆未知朝廷仪范,班列纷错,有司不能绳勒,见之日,先设禁围之外,盖欲限其前列也。至有更相抱持,以望黼座者。有司患之。近岁遂止令解头入见,然尚不减数百人。嘉祐中,予忝在解头,别为一班,最在前列。目见班中惟从前一两行稍应拜起之节,自余亦终不成班,缀而罢,每为閤门之累。常言殿庭中班列不可整齐者唯有三色:谓举人,蕃人,骆驼。”
治平元年 三十三岁
括举进士后为扬州司理参军(《东都事略》本传),是年有《扬州重修平山堂记》(《本集》二一)。平山堂为欧阳修官扬州时所建,在十八年前。
治平二年 三十四岁
《扬州九曲池新亭记》(《本集》二一)云:“治平二月之晦,工徒告休,公(扬州太守刁某)将劳成,于是属其参军事沈某考词于碑……”
治平四年 三十六岁
《笔谈》七:“治平中,金、火合于轸,以《崇真》《宣明》《景福》《明崇》《钦天》,凡十一家大历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日者。”事当在本年以前。
熙宁元年 三十七岁
有《张牧墓志铭》(《本集》二五,原题《张中允墓志铭》)。牧为括妻之祖父(近沈绍勋《沈氏家乘》谓牧孙女为括继妻,不详所据)。牧,澶州人,父皓曾于役契丹,与曹利用齐功,而不获赏。此《志》有可补史阙者。
《志》中括自称为“校书朗沈某”。其转官当在是年以前,《宋史》本传称括举进士第后曾“编校昭文书籍,为馆阁校勘”。馆阁校书,职甚暇逸,括于此时,研治天文。《笔谈》七载“予编校昭文书时,预详定浑天仪”,当是本年左右事。《笔谈》七又载此时括答长官关于天文学之询问三事。其中二事乃在天文学上之卓见,录如下。一,“问予以日月之形如丸耶?如扇也?若如丸,则其相遇岂不相碍?予对曰: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亏可验也。月本无光,犹银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侧,而所见才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如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气也,有形而无质,故相质而无碍”。二,“又问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对,而有蚀不蚀何也?予对曰:黄道与月道,如二环相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蚀;正一度相对,则月为之亏。虽同一度,而月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凌掩。正当其交处,则蚀而既。不全当交道,则随其相犯浅深而蚀。凡日蚀当月道自外而交入于内,则蚀起于西南复于东北。自内而交出于外,则蚀起于西北,而复于东南。日在交东则蚀其内,日在交西则蚀其外。蚀既则起于正西,复于正东。凡月蚀,月道自外入内,则蚀起于东南,复于西北;自内出外,则蚀起于东北,而复于西南。月在交东,则蚀其外,月在交西,则蚀其内。蚀既则起于正东,复于西。交道每月退一度余,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罗睺计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谓之罗睺,交中谓之计都”。
《宋史》本传,括“编校昭文书籍,为馆阁校勘……考礼沿革为书南郊式。即诏令点检事务,执新式从事,所省以万计(故事,三岁郊丘之制,有司按籍而行,藏其副。吏沿以干利。坛下张幔,距城数里,为园囿,植采木,刻鸟兽,绵络其间。将事之夕,法驾临观,御端门,陈仗卫,以阅严警;游幸登赏,类非斋祠所宜。乘舆一器,而百工侍役者六七十辈)”。
是年八月丁巳,括母许氏卒于京师,年八十三。
熙宁二年 三十八岁
葬母于钱塘。曾巩为作墓志,称括仕历作“扬州司理参军,馆阁校勘”。
是年二月以王安石参知政事。次年,十二月,以王安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熙宁四年 四十岁
终丧复仕,当在是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下省《长编》),是年十一月“丙戌大理寺丞馆阁校勘沈括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熙宁五年 四十一岁
《长编》,是年七月己亥,“沈括充史馆检讨”。
同上,九月壬子,“诏司农寺出常平粟十万石赐南京、宿、亳、泗洲〔州〕,募饥人浚沟河道……沈括专提举,仍令就相视开封府界以东沿汴官私田可以置alt门引汴水淤溉处以闻”。
《笔谈》二五:“熙宁中,议改疏洛水入汴,予尝因出使按行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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