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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 : 一部欧洲观念史-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2年前 (2022-07-13) 1051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 如何理解政治和文化上的自我形象
. 一部关于欧洲社会核心观念的思想史
. 英德法三种思想传统的融合与碰撞
今天,承认观念对我们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至关重要。它涵盖了各种不同的要求,如作为合作共同体的平等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对他人的差异性和独特性的承认,对文化少数群体的关照等。
在这本他的最新著作中,当今国际著名思想家、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旗帜性人物霍耐特梳理了法国、英国和德国这三种强大的欧洲思想传统,在人际交往的意义和内容理解上存在着的深刻差异。在法国背景中(卢梭、萨特、阿尔都塞),为获得社会地位或社会安全感的努力,使个体担心失去自我;在英国背景中(休谟、斯密、密尔),对社会认可的需要,使个体能够对自己进行道德上的约束;而在德国背景中(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进入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则为个体的绝对自由和自我决定提供了可能。
令人惊讶的是,这三种对承认观念的不同理解,到现在都仍然没有失去影响力。它们在今天是相辅相成还是相互妨碍,本书在解答的同时也为阐明我们当前政治文化上的自我认识作出了贡献。

作者介绍

阿克塞尔•霍耐特(Axel Honneth,1949—),德国著名社会理论家,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旗帜性人物,曾任柏林自由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兰克福大学哲学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教授。代表作有《为承认而斗争》《权力的批判》《承认:一部欧洲观念史》等。霍耐特创造性地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社会理论的传统,以社会哲学为研究重点,致力于将社会政治分析与哲学探索相结合。2016年6月,霍耐特教授被授予都柏林大学最高荣誉“尤利西斯奖章”,以表彰他对社会哲学和批判理论的贡献。

部分摘录: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就开始了一种隐蔽而广泛的讨论:是哪位现代的思想家第一次提出了关于承认的观念。三十年前还存在很大的共识认为是费希特和黑格尔,同时他们也通过这一概念为整个理论铺平了道路,到了今天,情况则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回过头提出建议,承认观念的诞生时刻可以再远远地向前推,并且可以去哲学史上更早的作者那里寻找它的原初根基。(1)关于承认概念在哲学上的著作权和思想来源的争论,迄今为止最为大胆的观点来自伊斯特凡·洪特(Istvan Hont),他在《商业社会中的政治》一书中讨论了这一主题,他认为,不是别人而是霍布斯(Hobbes),第一次强调了承认对于人类的共同生活的巨大意义;霍布斯作品中的新颖和突破之处在于这样一个洞见:并非“生理”需要,而主要是对于赞扬和尊重的“精神”需求,才推动了人们努力与他人交往,并由此而在社会性的联合中生活。(2)将霍布斯视为承认理论的先驱的尝试,就以下这一点来说显然是正确的:《利维坦》的作者在他的许多著作中都强调,想要在旁人的眼中成为光荣和杰出的人,这种冲动是多么强烈地充斥着个别主体;因此,在政治人类学的框架中,霍布斯比他的前辈和同时代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正是人们对于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渴望、他们的骄傲和出风头的欲望,使人们寻求与自己的同类相接触。(3)但为了解释何以霍布斯是整个现代承认学说之父,就要求我们去证明,在他的政治哲学的核心处,人的这样一种“精神的”追求也在继续发生作用。但就我所知,我们很难这么说,因为在霍布斯看来,主体缔结契约的动机在于,每个个体在自然状态中都如此混乱地为他的人身安全而担忧,以至于他们都感到,共同服从于一个保证安全的统治者是对自己有利的;而君主则被众多个别的主体以策略性的计算方式送上王位;霍布斯接着说道,君主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证政治的稳定性,而不是为了保证对社会承认的追求能够得到满足。(4)《利维坦》中的这两个关键论断,在我看来并不能够证明,霍布斯是第一个在自己的政治哲学中强调我们对于社会承认的需求的思想家;相反我认为以下论点才是更有说服力的:在他的作品中,在他对精神活动的人类学洞见和他的政治学说之间存在着一道可以明确感觉到的鸿沟,在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几乎找不到另一方面要素的痕迹。
因此,我赞同另一种路径,并试图在卢梭和他那些17世纪法国道德主义的前辈那里发掘承认理论的起源——但我也并非毫无保留地就预先认定,我们人类是构成性地依赖于承认的这一想法,在当时,欧洲的许多国家就是“悬在空中”的。在某种程度上这要归功于现代化的第一次尚显胆怯的冲击,这种冲击开始瓦解旧的社会秩序,从17世纪起,传统的社会关系和阶级从属性也受影响且变得脆弱;占统治地位的阶层结构越是无法被简单地理解为由上帝所设定和希望的,个人就越是必须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他曾经出于怎样的原因、在社会中曾经占据或想要占据怎样的位置?人们可以很尖锐地说,从古老的封建秩序中那种每个族群的特殊行为规则,向着现代阶级的逐步过渡,这使得关于社会承认的问题蔓延到欧洲的更大范围。我们始终是通过承认的不同形式而彼此相联系的,这一状况在当时的历史时期中成了哲学和文学的主题,一开始人们并不清楚,个人在社会层面究竟属于何处、也不清楚应该如何作出相应的行为。在法国,这一新的难题在17世纪和18世纪不仅具有一种相当特殊的紧迫性,而且还具有一种相当独特的色彩;在这里,面对个体未来能够在社会内部确立何种地位这一问题时,一种“否定的人类学”(negativer Anthropologie)(5)迅速发展,它认为,主体始终希望自己是一种比他的整个人格的实际情况“更好”或“更多”的东西。于是,承认就一定会被视为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在追求承认的行为中,人们根本无法确定,他者是否真的触及了他的“真正”本质;并且这种隐蔽的怀疑将会伴随法国迄今为止关于承认的讨论,在我看来,就如一个邪恶的影子。
在法国,成为新的社会理念的承载者的概念,是自恋。在卢梭系统地阐释这一术语并将他自己的整个承认学说建立在其上之前,这一术语就已经是道德学家的一个工具,用以对一直以来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进行质疑;尤其是拉罗什福科公爵(Herzog La Rochefoucauld),他用这一术语来说明人们那种想要在同辈面前尽可能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的明显倾向,并将之视为这种虚荣行为的来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拉罗什福科进行了一种概念上的操作,也即,将奥古斯丁所提出的一对矛盾的概念加以世俗性的意义转变:对基督教的神学来说,骄傲是一个人的坏习惯,而与社会相契合的自爱(Selbstliebe)则是一种为上帝所希望的美德,它是与骄傲相对立的;在法国道德哲学家那里,上述二元论只剩了第一种意义,即高傲或自喜,并且,他们不再认为这是一种伦理上的错误行为,而是将它理解为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激情。(6)他之后用一个很难翻译的概念自恋来描述这种稳固的驱动力,这一概念的翻译颇具语言上的创造性,我们应将这一功绩归功于年轻的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7),并且,将它译为“好出风头”或“虚荣”也只是部分地重现了原来的意思;但无论如何,这个概念都是拉罗什福科著名的《道德箴言录》(Réflexions ou Sentences et maximes morales)的整个安排中的枢纽和关键。这种新的语义体现为:在这里,任何表现为具有美德的、人格上伟大的或道德上杰出的行为,都被置于一种普遍的质疑之中,即被怀疑仅仅是用一种并不存在的品质去迷惑别人;并且,按照拉罗什福科公爵的观点,个人通过伪装出这种被社会高度评价的性格特征所最终追求的、他们所激发出来的东西,正是这种自恋,也即一种“狂热的渴望”(désir impétueux),狂热地想要成为别人眼中堪称典范的和杰出的人。(8)
拉罗什福科是如此强烈地为这种人类自然激情中的东西所触动,以至于他为此写了超过五百条格言;触动他的不只是这种激情在认识层面的不确定性,我们都被置于这种不确定性中,从来不可能准确地知道,我们事实上会与哪些人成为交往行为中的同伴;同样令他震惊的还有这样一个事实:自恋还能够诱使个人最终忘记了对这些并不存在的杰出品质的伪装,而相信他自己的整个人格事实上就是这样的。在著名的第119条格言中,他在这一意义上简洁地说:“我们太习惯于向别人伪装自己,以致最后我们向自己伪装自己。”(9)(10)因此,在拉罗什福科看来,自恋展现了一种人类的基本驱力,它向外和向内都产生影响,这意味着它深入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它向外针对其他人、鼓励我们向别人伪装出某种特定的被社会视为杰出的性格特征;向内则引诱我们凭借着习惯进行一种伪装,假装我们具有一种“真正的”、实际上可持续的性格——于是这两种尝试,对别人的欺骗和对我们自己的欺骗,就被拉罗什福科公爵视为最为可疑和对我们的时代最为危险的东西,因为它们能够夺走我们自我支配的每一种可能性、夺走我们的自主能力。(11)
然而,拉罗什福科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学者,都不足以从这些犀利的观察中得出一些比时而愉快时而愤怒的看法更多的东西;他既缺乏理论史的概览也缺乏概念上的精确性,而正是这些东西,使得我们有可能认识自恋发生影响的方式,并使它成为全面重新界定人类主体间性的关键。当然,拉罗什福科公爵也完全没有打算用他的格言来为加深我们对于社会互动的动力学和易冲突性的认识作出贡献;并非构建理论、也非科学认识,而是对其同时代人的揭露,才是他为用于沙龙中的社交而写下种种观察的目的。由于对投石党运动的失败感到失望,拉罗什福科在对抗路易十四使贵族在政治上边缘化的战斗中参与到了最前线;拉罗什福科在他的格言中展现了,他从前的战友努力想要通过伪装出被高度评价的美德来争取国王宠爱,是如何徒劳无功的。因此,一种承认学说的法国传统的诞生,是发生在这样一个历史时刻:贵族成员开始充满不信任地观察他们自己,为了换取宠爱和进入宫廷中获得利益,需要采取哪种互动手段。
对于法国之后几个世纪的理论构造来说,拉罗什福科所预备的这一轨道具有最大的意义。他为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确立了一个成果丰富的概念,即自恋,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将注意力集中在承认的范围内,而这一概念本身并非是无条件自明的。就如我已经阐述过的,后来应以这个范畴来描述的东西,是从一个主体的角度构想出来的,主体被这样一种冲动所统治:想要证明自己在其他主体眼中是杰出的、优越的或更高等级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获得他者方面的承认或——如此更好——高度评价,主体就会始终忙于在他事实上所具有的品格之外再表现出更多的性格特征,这些特征都在他的文化中享有一种特殊的高度尊重。这种自然而然地起作用的倾向,显然会尽可能从我们身上调动出比我们的人格“更多的东西”;于是在两方面,也就是说,在起评判作用的公众和在被评判的主体那里,都产生了一个问题;在拉罗什福科那里,这一问题具有不容忽视的认识论特征:无论是授予承认的法律机关还是追求承认的个人,必定会立刻就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个人表现出来的杰出性,是否事实上与个人品格的现实情况相符合。随着这种认识论的转向,拉罗什福科那里的承认过程就获得了以下意义:这种意义非常地契合法国式的reconnaissance(承认)中与认识有关的部分;在对一个人的承认或价值评判中,关键始终在于认出(erkennen),客观情况是怎样的。但拉罗什福科公爵在他的文章中完全没有使用承认这一概念,因此这个词在法文语义上的模糊性,也不可能是这个词倾向于将主体之间的赋予价值的关系描述为比对事实进行认识的问题更为基本的原因;与此相反,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可能是这样一个情况:拉罗什福科是在国王宫廷中获得对自恋那毒药般作用的洞见的,在其中,一个个体成功与否,对于衡量他是仅仅伪装出拥有其他美德还是事实上真的拥有这些美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17世纪的欧洲,没有哪个国家比法国更强烈地将代表封建贵族的公共领域集中到国王的宫廷中了,而拉罗什福科就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写作他的格言的。(12)在投石党起义失败后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政治主导权的贵族,现在正急于保证他们剩下的特权,他们围绕着君主和君主所信任的人钻营,要么通过阴谋诡计、要么通过表现出与礼节相符的带有优越感的行为,争取在君主那里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影响;他们心里首先充斥的是策略性的阴谋诡计和矫饰欺骗,而不是人们所期望他做的工作;于是一切事情也就取决于,这些贵族要通过典型的举止和展示被认为有价值的美德去证明,自己配得上当一名国王和宫廷的代言人。(13)现在我们就理解了,拉罗什福科的文章是这样一种尝试:他观察到他身边贵族的行径,便想要在秕糠和小麦之间、在虚张声势和真正的伟大之间做出区分,于是,他的自恋概念中的语义学特征就能很容易地得到澄清:尽管它是为了对一种普遍的人类愿望进行描述的手段,但这一范畴首先为一个更切近的目标服务,也即制造出对一种并不存在的人格特质进行伪装的可能性。《道德箴言录》的作者很早就经验到了承认的观念中属于认识论的这一侧面,如我们所见,这一侧面在法国的思想中从未消失。
在今天,卢梭被视为任何一种现代承认理论的鼻祖,(14)而在他那里,关于个人依赖于他者的评价的观念始终在语义层面和道德层面之间保持一种独特的摇摆。《社会契约论》(Contrat Social)的作者受到法国道德学家,尤其是拉罗什福科和蒙田很大的影响并对他们进行了尖锐的反思;但这一点倒并不表现为,在他的作品中自恋的概念同样占据一个关键位置;他从一开始就怀疑,所有制造出一种伦理上的杰出性或认识上的优越性假象的人类行为纯粹都是欺骗,这种观点已非常明显地展现出他对前辈们的怀疑的人类学的依赖。当然,在道德学家的文学作品和卢梭的创作时期之间隔着一百年,其间,法国的政治和社会文化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管古代政权的政治根基并未动摇,但对国王的宫廷恩宠的争夺已不只是发生在越来越失去权力的贵族之间,还发生在新型资产阶级中;这一新诞生的阶层通过商业和贸易的繁荣在短时间内变得富裕,但除了争取拥有绝对统治权的君主的恩宠之外,这一阶层几乎没有其他门路去获得政治影响力、有利的公职和财政特权。当然,随着资产阶级的兴起,文化手段也发生了改变,它采取了一种获取注意力和好感的策略;它不再那么地尊重传统的、贵族式的体面和美德的标准,而是更讲究去展现殷勤行为、奢侈品消费和当时在宫廷中已成为对荣誉的恩宠标志的时装,因为在这之前,广告和大众传媒已经羞涩地开启了时尚的登场。(15)
在贵族和资产阶级之间为争夺巴黎和凡尔赛统治者的恩宠而进行的这场竞争期间,最为奇特的繁荣便开始了,让—雅克·卢梭的作品就诞生在这一时期,这些作品通常被称为“文化批评”:他于1755年发表了他的第二篇论文,在其中,自恋的恶劣影响在他对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的解释中扮演着核心角色;(16)而在1759年他又紧接着发表了著名的《致达朗贝尔的信》,在其中卢梭指责剧院危害了同时代人的政治风俗,因为他们在舞台上就如感染了病毒似的娴熟地扮演着“纯粹的假象”,于是对并不存在的性格特质的伪装也就受到鼓励。(17)将这两篇文章联系在一起并且赋予它们以系统的清晰性的,是以下这一论点;它尽管在概念上来自拉罗什福科,但在哲学上则远远超出了单纯思考和教育的意图,这个论点就是:被法国道德学家断言为人类对出风头的迷恋的自恋,在卢梭看来,由于它的衡量标准的迅速退化,而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动力,它驱动着虚荣心和对优越的社会地位的展示采取越来越尖锐的形式。剧院为此提供了空间,因为它通过演员的表演艺术,向公众展示了伪装出社会所喜欢的人格特征的样板,而好出风头的动力学本质对于社会结构的影响就在于,统治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卢梭在早期对时代的诊断中所暗示的,是比拉罗什福科更为精确、本质上也更加深刻的对自恋的特征的规定;卢梭认为自恋应当具有一种动态的、不断自我更新的特征,因为它是根据社会价值评判的标准被衡量的,而这种标准由于大量的模仿行为的可能性而迅速消耗。通过这种概念上的推进,卢梭达到了他那些道德学家的前辈从未有过的洞见。他间接地援引了——至于是有意识的还是盲目的,在这里且搁置不提——奥古斯丁所提出的被上帝所希望的自爱和堕落的虚荣这一组对立概念,通过这两者之间的对比来体会自恋的真正自然本性的细节。标志着卢梭踏出这概论性的一步的文章就是之前已经提到过的第二篇论文《论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对于他在其中所论证的东西,我们很有理由将之视为一种关于承认的消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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