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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作品集(共五册)-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7-13) 1111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此套装共包含《麦田里的守望者》《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中英双语版五本书。 其中,塞林格经典之作《麦田里的守望者》讲述的主人公是十六岁的中学生霍尔顿,他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论酒精和女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霍尔顿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终于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九故事》收录了塞林格在《纽约客》上发表的九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自成一体,又互相关照,写出了塞林格眼中战后的一代年轻人之“爱与污秽”。故事中有纯真绝望的青年,有早慧困惑的儿童,有奋力融入孩子内心的母亲……塞林格让笔下的那些年轻人、孩子们还有不成熟的成人们经历或者看到爱、对爱的渴望、死亡、绝望与疯狂,展现爱与美在现实中的闪现与困境,揭示世俗人际关系对人的牵绊与拖累,诉说对于人生领悟的重要性,以探索与追求灵魂的解脱。 中短篇故事集《弗兰妮与祖伊》,不同于《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那种青春的迷惘,这本书转向了更为深刻的关于信仰的探讨。主人公弗兰妮和祖伊同为塞林格构筑的格拉斯家族成员。弗兰妮愤世嫉俗,将内心虔诚地寄托于宗教信仰,却导致精神奔溃瘫倒在家中。哥哥祖伊苦口婆心地加以规劝,终于在对宗教和信仰的阐释中得以超脱,终达内心的平和。小说在对话中展开,百转千回中推向高潮,一气呵成,酣畅淋漓。 而《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是塞林格的中篇结集,同时也是《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的有力补充,书中解密了西摩生前往事,续写“格拉斯家族”的轶闻往事。 除此之外,本套装中还包含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英文原版,为读者提供了原汁原味的原著版本,以飨读者。

作者介绍

J. D. 塞林格(1919—2010)出生于美国纽约一个殷实的家庭,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爱尔兰人。他从小聪慧却对学习没有什么兴趣,中学时经过几次不成功的传统教育尝试(包括公立及私立学校),终被父母送往军事学院就读,后又有三次大学就读经历,均无果而终。在哥伦比亚大学夜校部就读期间,其写作才华被良师发觉,发表了数篇短篇小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断写作,应征入伍,参加过诺曼底登陆与犹他海滩战役,后又从事战时反间谍工作。 1948年,遭受多次退稿后,其备受好评的短篇《抓香蕉鱼最好的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此后又在该刊上发表多篇作品。1951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大获成功,成为美国文学经典,后又陆续出版了短篇集《九故事》、中短篇故事集《弗兰妮与祖伊》,以及中篇集《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成名后的塞林格日益远离大众与媒体,在乡间买了一块地,隐居在一座山边小屋,四周丛林环绕,用一架高大的木篱与一条乡间土路相隔,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他的余生成了传说。2010年,塞林格在新罕布什尔的家中过世,享年91岁。

部分摘录:
他们分房住,岁数都在七十岁上下,要么还要老一点。他们过得自得其乐,不过当然是以傻里傻气的方式。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点儿损,可我不是有意说损话,只是说以前我老琢磨斯潘塞老先生,你要是对他琢磨得太多,就会纳闷他那样活着还有什么破劲儿。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全驼,体态很难看。上课时,他在黑板上写字时,每次一弄掉粉笔,前排哪个学生就老是得起身捡起来递到他手上,在我看来,这真是目不忍睹。可是你如果对他琢磨得刚好够多,但又不太过分,就会觉得他那样活着对他自个儿还不算太赖。比如有个星期天,我和几个同学去他家喝热巧克力时,他让我们看一条纳瓦霍人织的毛毯,破破烂烂的,是他和斯潘塞太太在黄石公园从一个印第安人手里买的。看得出,斯潘塞老先生从买这样东西中享受到了极大的乐趣。我就是这个意思,拿像斯潘塞老先生一样老得不中用的人来说,他们能从买毛毯这种事中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他的房门开着,礼貌起见,我还是敲了敲。我看到他就在那儿,坐在一张大皮椅上,全身裹着我刚才提到的毛毯。我敲门时,他抬头看到了我。“是谁?”他嚷着问,“考尔菲尔德吗?进来吧,孩子。”课堂之外,他老是嚷着说话,有时候招人烦。
我一进门,就有点儿后悔不该来。他正在读《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药丸、药水,什么东西都有股维克斯滴鼻水味,很让人沮丧。我不太想见到病人,可是还有更让人沮丧的呢:斯潘塞先生穿了件破旧不堪的浴袍,大概他生下来穿的就是这件吧。我不是很想看老头儿穿睡衣加浴袍的样子,老是露出坑坑洼洼的胸膛。还有腿,在沙滩上还有别的地方见到,老头儿的腿上总是白白的,不长汗毛。“您好,先生,”我说,“您的纸条我收到了,非常感谢。”他给我留过一张纸条,要我放假前来他这儿坐一下,告个别,因为我不会再回来了。“您没必要留纸条,反正我肯定会来跟您道别的。”
“坐下吧,孩子。”斯潘塞老先生说,他是说让我坐床上。
我坐了下来。“先生,您的感冒怎么样了?”
“孩子,我要是感觉再好点儿,就又该看医生了。”斯潘塞老先生说。这句话让他得意得不行,疯子似的笑了起来。最后他总算平静下来,问我:“你怎么不去看比赛?我还以为今天是大赛的日子呢。”
“是今天,刚才我还在看。只不过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说。乖乖,他的床硬得像石头。
接着他就变得严肃得要命,我知道他会。“这么说你要走了,是吗?”他问。
“是的,先生,我想是吧。”
他开始了点头那老一套,你这辈子也不会见过有谁像他那样爱点头。你永远搞不清楚他这样特别爱点头是在想事儿呢,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不错的老头儿而已,一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头。
“瑟默博士怎么跟你说的,孩子?我知道你们谈了一阵子。”
“对,我们谈过了,确实。我在他的办公室待了有两小时吧,我猜的。”
“他是怎么跟你说的?”
“噢……关于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还有人人都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他挺和气,我是说他没有大发脾气还是怎么样,只是一再说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您也知道。”
“人生的确是场比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比赛,你得遵守比赛规则。”
“是的,先生。我知道的确是,我知道。”
比赛,屁话。好一场比赛。如果你参加的那方全是些厉害的角色,就是场比赛,没错——我承认。可如果你参加的是另一方,里面一个厉害角色也没有,还谈何比赛?什么也不是,比什么赛。“瑟默博士给你父母写信了吗?”斯潘塞老先生问我。
“他说星期一会写。”
“你跟他们联系了吗?”
“没有,先生,我还没有跟他们联系,因为大概星期三晚上就能回家见到他们了。”
“你觉得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反应?”
“嗯……他们会很生气,”我说,“真的会,这已经差不多是我上的第四所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挺爱摇头。“乖乖!”我说。我也挺爱说“乖乖!”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词汇量很糟糕;另一方面,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实际年龄小。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了,不过有时候我还像十三岁左右的样子。这实在有点儿讽刺,因为我身高六英尺两英寸半,有白头发,真的,我右侧的头发一片花白,从小就那样。可我有时候的举止还像十二岁左右,谁都这么说,特别是我爸。这话有点儿谱,但也不是完全对,人们总以为有些事完全对,我他妈无所谓,不过在别人要我有点儿长大的样子时,有时候我会觉得烦。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年龄大很多,真的,可别人从来对此视而不见,他们总是视而不见。
斯潘塞老先生又点起头,还抠起了鼻孔。他装作好像只是捏捏鼻子,其实他那根大拇指早伸进去了。我想他是觉得那样做无所谓,因为屋里除了他,只有我。我不介意他那样做,就是觉得看别人抠鼻孔太让人恶心了一点。
接着他又说:“我有幸跟你父母见过面,那是他们来跟瑟默博士小坐的时候。他们人都极好。”
“对,他们是这样,很不错。”
极好,这词儿我最烦。真虚伪,每次听到这个词我就想吐。
突然,斯潘塞老先生像是有什么特别精彩、一针见血的话要说给我听。他在椅子上坐直了一些,扭了扭身子。不过那是个假警报,他只是把《大西洋月刊》从大腿上拿起来,想把它扔到床上,扔到我旁边,却没扔到。虽然才隔两英寸,他还是没扔到。我起身把它捡起来放到床上。突然,我他妈想赶快离开这儿,我觉得有一套高明得不得了的教导就要出来了。我对听教导倒不是很反感,可不想就这么一边被教导,一边闻着维克斯滴鼻水的味道,还看着斯潘塞老先生穿着睡衣加浴袍的样子,真的不想。
开始了,随便吧。“孩子,你是怎么回事?”斯潘塞老先生问我。他这样问,也显得很严厉。“你这学期学了几门课?”
“五门,先生。”
“五门。几门不及格?”
“四门。”我在床上挪了挪屁股,我从来没坐过那么硬的床。“我语文过了,”我说,“因为《贝奥武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什么的,我在伍顿中学全学过,我是说我学语文不需要太用功,除了时不时要写篇作文。”
我说话他根本没听,你说什么时,他几乎从来不听。
“我给你的历史打了不及格,因为你绝对是一无所知。”
“我知道,先生。乖乖,我知道,您也没办法。”
“绝对是一无所知。”他又说了一遍。这种事真让我来气:他第一遍说,你都已经承认了,偏偏他还要重复一遍,接着他又说了第三遍。“绝对是一无所知,我很怀疑你一学期下来,课本一次都没翻过。有没有?跟我说实话,孩子。”
“嗯,我可以说浏览过两三遍吧。”我告诉他。我不想伤他的感情,他对历史可是迷恋之至。
“你浏览过两三遍,呃?”他说——挖苦味十足,“啊,你的考卷就在衣柜上边,最上边那张,麻烦你拿过来。”
这真是个十足下作的伎俩,可我还是过去取下来拿给他——我也别无选择。我又坐到他那张硬如水泥板的床上。乖乖,你想象不到我心里有多后悔来跟他道别。
他把试卷递给我,那动作就好像它是堆臭大粪什么的。“我们是从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关于埃及人的课的,”他说,“你在可选问答题中选择写他们,想不想听听你写了什么?”
“不,先生,不太想。”我说。
可他还是照念不误。当老师的想做一件事时,你拦都拦不住,他们就是照做不误。
埃及人就是居住在北非某地区的古代高加索人种,如我们所知,非洲是东半球最大的大陆。
我只得坐着听那些屁话,真是个下作的伎俩。
我们现在对埃及人很感兴趣,原因有多方面。现代科学仍无法揭示埃及人把死人包裹起来,让他们的脸部经过无数个世纪不腐烂所采用的药物配方。这个有趣的谜对二十世纪的科学而言,仍然相当难解。
他放下我的试卷不念了,我开始有点儿恨他。“你的答案,怎么说呢,到此为止。”他还是用那种很挖苦人的口气说,你根本想不到一个老头儿说话会这么带刺儿。“不过,你倒是在这页试卷上给我写了一小段话。”他说。
“我知道我写了。”我说。我话接得很快,因为想在他开始大声念那段话之前让他打住,不过是没办法让他打住的,他那时兴奋得像是个马上要炸响的炮仗。
亲爱的斯潘塞先生(他大声念道):我所知道的关于埃及人的事就这么多了。尽管您的课讲得很有意思,可我好像还是对他们提不起太大兴趣。您不给我及格也没关系,因为我反正除了语文,别的全都会不及格。
敬重您的,霍尔顿·考尔菲尔德
他念完后,放下我那张破试卷看着我,就好像刚刚跟我打了一局乒乓球还是怎么样,把我他妈收拾得片甲不留似的。他那样大声念出那段废话,我想我这辈子都无法原谅他。如果反过来是他写的那段话,我就不会念给他听——真的不会。首先,我之所以写下那段破话,只是不想让他因为没给我及格而觉得太难受。
“孩子,我没给你及格,你是不是为这埋怨我?”他说。
“不,先生!我当然不。”我说,我他妈真希望他别老是叫我“孩子”了。
试卷这档事完了后,他想把它扔到床上,只不过毫不奇怪又没扔到地方,我又得起身捡起,把它放到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隔两分钟就得这么做一次,够烦人的。
“换了你是我,你会怎么办?”他说,“跟我说实话,孩子。”
唉,看得出,他为没让我及格真的感觉很糟糕,所以我不得不胡扯一通,说我是个真正的笨蛋等等。换了是我,我会跟他做得一模一样,还有大多数人不理解当老师的苦衷。就是那种话,老生常谈而已。
不过有趣的是,我正胡扯呢,脑子里可以说琢磨起了另外一件事。我家在纽约,我在琢磨中央公园靠南边那个湖,我琢磨等我到家时,它会不会全结了冰,结了冰的话,那些鸭子又会去哪儿。我想知道鸭子在结冰冻实在后去了哪儿,会不会让人用卡车送去动物园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要么它们只是飞走了事。
我还算幸运,我是说我能一边跟斯潘塞老先生扯些不痛不痒的套话,一边还能想着那些鸭子。有趣哦,跟老师说话时不用太动脑子。突然,他在我瞎扯时打断我的话,他老是这样。
“你对这一切感觉怎么样,孩子?我很想知道,很想。”
“您是说我考试不及格被潘西开除?”我问他。我有点儿想让他遮住那个坑坑洼洼的胸膛,没什么可观之处嘛。
“如果没弄错,我相信你以前在伍顿还有埃克顿岗中学也有点儿不顺。”他这么说话,不止带刺儿,还有点儿让人恶心。
“在埃克顿岗不算很不顺,”我告诉他,“我在那儿倒不是因为不及格被开除,算是退学吧。”
“能不能说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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