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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女性-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2年前 (2022-07-13) 1359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在这本引人入胜的书中,法国著名古埃及史学家克里斯蒂安?雅克讲述了若干声名显赫的人物,例如哈特谢普苏特、纳芙蒂蒂、克利奥帕特拉等女法老,还呈现了很多普通古埃及女性的故事,她们的名字虽然不为人熟知,却同样闪耀着自由的光芒。
在克里斯蒂安·雅克极富才华和热情的讲述下,所有女性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点:她们都是伊西斯女神的后代。伊西斯是古埃及重要、强大的神,掌握着死而复生的秘密,因此古埃及女性才有了超越时代的地位。即便是现在,这本书依然有着独特的现实意义。

作者介绍

克里斯蒂安·雅克 (Christian Jacq),1947年生于巴黎,著名古埃及史学家,拥有埃及学博士学位(法国索邦大学),并被誉为“当代大仲马”,曾主修哲学与经典文学,著有《图坦卡蒙》《克利奥帕特拉的最后之梦》等近四十部著作,销售量达两千多万册,被译成29种文字,风靡全球。
他痴迷于埃及,发表过二十余篇论文,其中包括荣获法兰西学院奖的著作《盛世法老治理下的埃及》(L’Egypte des grands pharaons)等。
他擅长以小说的形式撰述埃及历史,有多种著述问世。从《埃及人商博良》(Champollion l’Egyptien)、《光明的石头》(La Pierre de lumiere)到《拉美西斯》(Ramses)等,深受法国和其他国家读者的喜爱。

部分摘录:
身为女神奈斯和哈托尔的女祭司,希奈蒂提丝[1]在金字塔时代担任了重要职务。她气质优雅,美丽动人,戴着昂贵的黑色假发,身着一条贴身勾勒出她优美身姿的白色吊带裙,这位优雅的显贵做出了一个严肃的决定——结婚。
她自己选择伴侣,而不用他人干涉。不论是她的父亲、母亲还是其他权威人士,均不能将其愿望强加于她。同所有的埃及女性一样,即使有来自家庭的压力,希奈蒂提丝还是能自由地选择结婚时间,嫁给任何她想嫁的人,而事实上,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她必须结婚和生育。让我们铭记埃及智者普塔霍特普(Ptah-Hotep)的第九条箴言[2]:不要指责没有孩子的人,也不要因为有孩子而夸耀。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父亲是不幸的,许多生育过的母亲也是如此,而没有孩子的妇女比她们更从容安宁。
在古埃及,没有人会谴责婚前尝了禁果的少女,也有一些“试婚”的情况,例如一位鹅群的看守用在神庙中存放的财产换取了一次为期9个月的同居生活,而如果这段关系因他的过失而终止,他的临时妻子可以保有这些财产[3]。
结婚时,希奈蒂提丝保留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绝无被配偶的名字替代的可能。请铭记,名字是生命的一个基本要素,让人类在死亡后得以永生。
婚姻通过以下这个决定性的事实得到社会认可:一对希望结合的男女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一起生活。智者阿尼(Ani)对未婚夫说:“为自己建造一个家,你就会发现,这能使你消除纷争,远离混乱。不要以为你可以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结婚意味着“共同生活,建造房屋,融入家园”。“Meni”一词意为“停泊”,包含了“一段幸福的旅途结束后安全抵达了正确的港湾”的意思,所以婚姻的含义是:单身旅途宣告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积极稳定的生活状态。
在古埃及,从出生到死亡,几乎所有人类活动,无论是知识、艺术,还是农业活动,一切都被宗教仪式化了,只有婚姻例外!举办婚礼并未被当作一种神圣的行为,而是人们之间的一种世俗的欢乐行为。婚礼是一个阖家欢庆、举办盛宴、气氛到达高潮的场合。人们交换花朵,准备嫁妆,新娘穿着特殊的婚礼服装。人们吃盐来表达用盐密封婚姻的美好愿景,而新婚夫妇的双手在触碰圣甲虫时交握,或许因为圣甲虫是幸福的象征?如果说涉及神灵和宗教的仪式总是烦复而冗长,那么古埃及人在婚礼庆典的细节上可以说是极其精简。
在选择丈夫之前,富有、高贵的希奈蒂提丝想到用法律条款提前做出安排。她可以采用最符合她需求的婚姻合约形式,从以诺言为基础的口头保证——这些诺言在法老时代至关重要——到书面文件形式(其中若干样本被留存下来)。我们从中可知,在丧偶或离婚的情况下,妻子的物质利益得到了精心的保护[4]!
丈夫如果主动离开妻子或被裁定对离婚负有责任,在不预先判处任何额外罚款的情况下,至少需要支付他们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一给妻子,并且妻子在结婚时带来的财产都将予以归还。
女性还有一项基本权利,她们有权在打算离婚和离开婚姻住所时拥有离婚自由[5]。如果离婚进程不顺利,双方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院能处理大多数的此类情况。而如果情况恶化,案件将移交给更高一级的法院来判决。
如果女性被判有罪,她仍可以保留其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以确保其生计。与之相反的是,不称职的丈夫将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而且,如果出于一些令人不齿或者难以接受的理由,丈夫往往不敢毫无顾忌地提出离婚。例如一个可悲的男人在结婚20年后因为妻子失去了一只眼睛而想与她分开,妻子通过法院抗议丈夫的薄情寡义,而众所周知,在诉讼结束时,不管具体条件如何,结果都会对她有利。
埃及女性的权利和独立让希腊人十分反感,所以当希腊人通过托勒密王朝统治埃及时,他们坚持不懈地迫使埃及女性受不同程度的监管。然而,在公元前219年,塔伊斯(Tais)夫人仍然成功地占了上风,使她丈夫哈伦海布(Horemheb)不得不服从旧法。她的结婚礼物是两块银币[6],如果离婚,银币会归她所有,而如果哈伦海布对妻子态度恶劣,他会被强制离婚,并额外给她两块银币作为补偿。除此之外,塔伊斯还应取得婚姻财产中三分之一的共同财产和塔伊斯所有的私产。经历了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基督教徒,以及阿拉伯人的冲击,直至古埃及文明被摧毁之前,埃及女性一直保持着她们在第一王朝建立时的独特地位。
在古王国时期的黄金时代举行婚礼时,希奈蒂提丝夫人的生活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她选择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丈夫!
她的丈夫是王室守卫长兼两任法老胡夫和雷吉德夫(Djédefrê)的卡的仆人,同时担任世俗和神职的高级职务,是宫廷中一位位高权重人士。这样一对耀眼的天作之合理应通过雕像刻下他们永世不朽的模样。凝视着出土于吉萨的家庭墓的石灰岩雕像,我们能够感知到这对夫妇和一儿一女的和睦与幸福。
然而,希奈蒂提丝的丈夫塞内布是一位侏儒。雕像中,他保持司书官的坐姿,双腿交叉盘起,上身肌肉紧实。他的眼神不同寻常,超越外表,注视远方。他的妻子拥着他的左臂,静静地坐着。为了表示服从和沉默,两个将盘起的辫子梳成幼儿发型的孩子都将一根手指贴在嘴唇上。他们的父母有成群的牛、山羊、绵羊和驴子,还有好几艘船。塞内布是一群司书官的首领。这是一个家庭最圆满的模样,所以这座雕像代代流传。希奈蒂提丝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绝佳范例,一个女人嫁给了她所爱的男人,无论他有多么特殊。
婚姻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在一起,而并不是兄弟和姐妹的结合,但是后一种错误观念一直广为传播。这种误解由两个因素造成,一个跟语言有关,另一个则是外部因素。
在象形文字中,丈夫被称为“兄弟”,妻子被称为“姐妹”。对这两个字的错误解释导致了近亲婚姻理论,而在法老时期,这一说法并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国王并没有娶自己的“女儿”,有此说法或是因为仅仅涉及一个授予头衔,或是因为神话强调了“创世父神”的存在,而他的“女儿”即为生命。
外部因素与希腊习俗息息相关。在托勒密王朝统治期间,与埃及习俗不同的是,在独特的希腊文化中,兄弟姐妹可以结为夫妻,而罗马人为了保留土地的所有权,将这一习俗代代延续下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将现代埃及的风俗直接投射到古埃及社会中,与因此产生的成见相反,在古埃及,一夫多妻制从来没有得到过施行。极少数存疑的例子表明,一个丈夫和众多妻子一起生活,并且他对妻子们非常眷恋。他为她们树立雕像,是为了在另一世也紧密相伴。
一妻多夫制当然也不存在!中王国时期的两位寡妇[7]曾被质疑同时拥有两个丈夫,但最后被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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