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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景迁作品8册套装-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2年前 (2022-07-11) 116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此次收录史景迁作品集有以下8部作品:
《中国纵横》收录的是史景迁最有代表性的论文,反映了他尽可能精确、公正和透彻地思考中国的努力。
《王氏之死》文学性的叙事,再现的是清初山东剡城、淄川农村人民的。主角之一王氏不堪生活的重压,与人私奔,最后却惨死在丈夫手下。
《雍正王朝之大义觉迷》讲述了《大义觉迷录》这部奇书的形成、流传、禁毁的细腻过程,乃由其间横生的诸多耐人寻味、匪夷所思的枝节。
《康熙》透过康熙本人之口,述说康熙内心世界的种种欢愉、悚惧、猜疑、懊悔、无奈,乃至于追忆、梦境,俾以深入揣摩康熙的人格特质、心智意念。
《利玛窦的记忆宫殿》史景迁巧妙地搭建起了两个伟大文明相互交汇的完整图景,我们也得以进入利玛窦营造的记忆宫殿,看他在未知的世界里,时而坚定,时而茫然。
《前朝梦忆》镶框着家族轶事与大时代的层层跌宕与悲喜交错──张岱一生的浮华与苍凉,在梦与忆的交错摆荡之间,隐隐浮现。
《太平天国》提供了一个排比有序的历史脉络来了解洪秀全的内心世界,去追索他的行为逻辑。
《大汗之国》开拓了我们的眼界,了解不同文化的相遇、碰撞与互动,是多么的错综复杂,时常还惊心动魄,比小说虚构还要离奇。

作者介绍

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1936年8月11日–),历史学者,著名中国史研究专家。代表作品有《追寻现代中国》、《康熙与曹寅》、《改变中国》等。史景迁的妻子金安平(Annping Chin),1950年生于台湾,12岁随家人移居美国,现为耶鲁大学历史系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 )。史景迁治中国历史既遵循了西方汉学研究的传统——注重历史个案的考查,同时又常以宏大的历史叙事来承载其研究的成果,从而使得其作品在为学界关注的同时常常又成为大众的畅销读物。

部分摘录:
冯可参在《郯城县志》传记部分所书写和征集的记忆,要求的是最高标准,并宣称代表了最高标准。这对女性而言,较男性来得更为真实,而这些“贞妇烈女”传记的传播,是地方贤能之士——他们完全根据政府宣称的价值观行事——将心目中正确的女性举止,强加在他人身上的重要方法之一。他们所谓的正确举止,一般是就女性对丈夫而言。因为五十六篇印于1670年代的郯城女性传记,只有三篇是关于未婚女性的,而这三位中,又有两位是已订婚并准备结婚的。[1]他们鼓励的德行有贞节、勇敢、不屈不挠和对通行的男女等级差别毫无疑问地接受——必要时甚至以死相从。这些女性中,有十五位自杀,其中十三位自杀的动机,是忠于过世的丈夫或避免遭到强暴,因为强暴会让先生和太太一起蒙羞。相对于黄六鸿严厉批评的为复仇或出于愤怒而自杀,这些自杀(如果是没有子嗣的女性)在道德上被视为“正确”,因为它们显示出女性对丈夫的高度尊敬。即使先生在地方上不再拥有良好的声名,这些自杀仍为人称赞——从高氏的例子可以看出。这位女士前往探视病笃的丈夫,后者因谋杀罪系狱。在牢里,她企图用缠脚布吊死自己和先生。她的企图被狱卒挡下来,并不许她再探监,她只好到城隍庙,向城隍祝祷道:“妇人从一而终,夫之不幸,妾之不幸也!奈何独生?妾志定矣。与其身殉于终,孰若断之于始。妾之事,惟神鉴之。”于是她在城隍庙的廊下上吊自杀。[2]这些自杀事件,不限于受过理学忠贞思想洗礼的士族成员:在丈夫因病过世后自杀的刘氏,是木匠的女儿,她的丈夫是个农场工人;[3]另一位则嫁了一位在李家庄和莱芜镇之间买卖往来的小商人。[4]
妻子必须忠于丈夫,是一种强烈的坚持,甚至适用于订婚而末结婚的女性。另一位刘氏,未婚夫张寿在婚礼完成前过世,刘的父母偷偷安排,把她许配他人,她“截发毁面”,发誓永远忠于应该成为其夫君的人。她坚持侍候张的父母,当他们是公婆一样,并终身和他们过着简朴素食的生活。更严厉的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的传记所述,她跟未婚夫刘某的家人,一起住在郯城北方的望天社。这种安排在当时非常普遍——年轻的女孩可以得到食物和保护,未来的婆婆则得到额外的帮手打理家务。但在1651年正式的婚礼举行前,刘遭人毁谤,说他和寡嫂有染。出于澄清名声及证明自己的清白等冲动的想法,他把自己给阉了。他的父母和年轻女孩的母亲都表示婚约如今已不成立,因为“刘已废人”。他们安排一门新的亲事,但是当新丈夫被召来时,年轻的女孩借口说在接待他以前,必须先沐浴净身,于是关上门,投缳自尽。[5]
这类故事保留在活生生的记忆和书面记录中。1671年,还有很多活着的人可以向当代人传达过去的牺牲:王氏的公公七十多岁;曾经做过社长的郁纯已过了九十岁;范寡妇八十一岁,她的传记显示在1615年大饥荒时,她已经生了儿子——当时,人“或数十文钱,郎鬻其妻,一二馒首,郎鬻其子”[6]——并在1622年,白莲教叛徒诱使许多郯城人送命时,变成寡妇。对大多数上了年纪的生还者和年轻的子孙辈来说,最冷酷的故事必定是环绕在1643年清军掠夺他们的城市时。正是从这些故事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最典范的案例。登录在郯城贞烈传中的女性,最少有九位的丈夫在那年被清军杀死,《县志》中也描述了其他四位烈妇如何结束生命:谢氏和田氏嫁了两兄弟而住在一起,当部队接近时,她们在同一根梁上用自己的腰带上吊而死,一个二十四岁,另一个二十岁。[7]何氏在五年前,丈夫过世,成了寡妇。她企图带着六岁女儿逃跑时,被士兵捉个正着;她反抗不从,士兵用刀击之,她突围而出,投入井里,双手还怀抱着女儿。第二天,邻居听到小女孩的哭声而救了她女儿一命,不过何氏已经身亡。[8]当部队掠夺屋外的房间时,陈氏正和八岁的儿子在自宅的中庭等待。她的丈夫已前往城里某处,想在兄弟的协助下,把母亲带到平安的地方。陈氏和儿子相泣于中庭,士兵进入房间,把她拖过房门,带到屋外。她奋力挣扎,对他们大吼、咒骂。当他们把她拖过大门丢到街上时,她依然不停咒骂,因此遇害。[9]
其他一些人在郯城幸免于难。徐氏被部队捉住并受了伤,但她设法跟六岁的儿子逃了出来。当士兵杀了杨氏的丈夫和婆婆时,她正怀着七个月的身孕。她公开为他们举行葬礼,士兵们也任由她去做(两个月后,部队离开时,她产下一名男婴)。高氏在军队杀害了她丈夫和年纪较大的孩子们后,抱着五岁的儿子从城墙上跳下。她向东逃逸,在尝试度越沭河时,差点淹死,不过被当地村民救起,并给她和男孩一个栖身之所。[10]
蒲松龄在一篇叫做《张氏妇》的短篇故事中,对这些女性的勇气致上自己的敬意:
1674年,三藩起来作乱时,派往南方的远征军,在兖州府休兵养马;当地的鸡犬房舍全部被洗劫一空,妇人和少女都遭到奸污。
在这个季节,霪雨不断,田地积水成湖。人们无处可躲,就越过墙垣,避入耸立的高粱田中。士兵们知道这种状况,都光着身子骑上马,尾随于后,在水中捉到人便予以强暴,很少人逃得过。
只有某张姓之妻没有躲藏,公然待在家里。晚上,她和丈夫一起在厨房里挖了一个很深的坑,然后用茅草填满,上面盖了一层薄帘,再覆以草席,看起来像床一样。然后她在火炉旁继续煮饭。
部队来到村里时,她走出屋外,一副要献身的样子。两个蒙古士兵抓住她,准备要加以强暴,但她对他们说:“我怎么能在别人面前做这种事?”其中一个士兵咯咯笑起来,和另一个人吱吱喳喳说了几句话,然后离开。这名女子跟另一个士兵进入屋里,指指床,让他先爬上去。薄帘破掉,士兵陷进坑里。女子又另外拿了一张草席,放在坑的薄帘上,然后站在坑边,引诱进来的士兵。没有多久,士兵回来,听到坑里的叫喊,但不知道在哪里,女子笑着用手招呼他说:“来啊。”这名士兵爬上席子,也掉了下去。女子就往坑里扔下更多的柴草,然后放火点燃整个坑:一时烈焰冲天,连房子也烧了起来。女子大叫失火。火扑灭时,有股强烈的烤肉味,有人问她那是什么味道,她回答道:“我有两只猪,由于害怕被部队拿走,所以把它们藏在坑里。”(附录5.1)[11]
蒲松龄在故事后面附了一段简短的评论:“巧计六出,不失身于悍兵。贤哉妇乎,慧而能贞!”
对蒲松龄的清朝编辑者来说,这个故事显然太没有遮拦,所以他们在故事集付梓时,将之删除。或许对当时的人而言,这些“蒙古人”分明就是满洲人,这个故事因此迹近谋反。但在其他许多故事里,蒲松龄让他的女性面对的,不是外来的蹂躏者,而是其他更复杂的社会挑战:
有一个叫宗湘若的读书人,在秋日到外面巡视田地,在一处禾稼茂密的地方,看到作物剧烈摇动。他感到很困惑,于是沿着田畦前往一探究竟,发现一对男女正在野合。他大笑着往回走,但是这个男的很尴尬,束紧腰带匆匆地跑走。
女的也站了起来。读书人仔细端详,发现她非常可爱,被她吸引住,很想自己也能跟她苟合,但是他对在乡间野地上做这种事感到羞耻。他走近她,掸掉她身上的泥土,问道:“你喜欢在乡野间幽会吗?”女子微笑不答。
宗生把她身体拉向前,解开她的衣服。女子身体光滑如脂,他上下其手摸了几遍。女的微笑道:“你真是个腐朽的秀才。你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什么这么轻狂地乱摸?”他问她的名字,她回答道:“我们春风一度,就各奔东西,你何必费神细究?难道你要记下我的名字,替我立一座贞节牌坊吗?”
宗说道:“在乡间草露上野合,是山村养猪的奴才做的事,我不习惯。像你这样的丽质佳人,即使与人私会,也应该自重些,为什么这样糟蹋自己?”女的似乎完全同意他的说法,所以宗对她说:“寒舍离此不远,请你光临,和我共度良辰。”(附录5.2)[12]
女的被这种求欢方式降服,当天晚上,两人在他家舒适的环境下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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