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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正-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2年前 (2022-07-07) 1142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本书荣获《出版人周刊》2018年度好书(A Publishers Weekly Best Book of 2018)
无辜的人被套上不公正的枷锁,源于“天生的标签”?
种族歧视之恶如何消解美国?
无辜的人被套上了不公正的枷锁:有的人尚未被定罪就受到了处罚;有的人虽然没有犯罪但也受到了处罚;有的人即使偿还了社会债务,仍然会被处罚。事实证明:对于轻罪刑罚而言,判决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无论是罚款、缓刑、还是监禁等正式的法庭判决,都只不过是人们真正所承受的一部分经历。 其实,一旦公民个人陷入了轻罪程序,他所受到的一系列惩罚性对待可能会超过任何法律判决。他将被逮捕和监禁,罚款和监管,他的行为将被告诉家人和雇主,并且留下犯罪记录。而且他还可能失去工作、信贷、福利,移民身份或者住房——所有这些经历都将成为他难以承受的巨大负担。与大多数重罪不同,这些负担可能会比判决本身更糟糕。无论这个人的行为是罪有应得,还是仅仅应该被谴责,轻罪制度都能发挥作用。这就是“无罪之罚”。

作者介绍

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Alexandra Natapoff)
现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2016年度古根海姆研究员,著有《告密交易:美国司法黑洞》,荣获2010年度美国律师协会图书荣誉奖项银槌奖,参编《刑事司法新思维》,荣获2017年度杰出学术著作奖。
译者简介:郭航,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201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研究兴趣为刑事诉讼法学。

部分摘录:
美国刑事制度中有一个极具影响力的“神话”,那就是轻微案件的逮捕和定罪对一个亲历者而言其实微不足道,没那么耸人听闻。一起轻罪案件会召集资历最浅的检察官及公设辩护人,他们共同将认罪答辩的被告人“包装”成明智的样子,然后躲过复杂而昂贵的法庭辩论。这既证明了轻罪案件的处置过程有多么草率,也解释了为什么联邦最高法院会养成从轻罪案件被告人那里克扣宪法性权利的习惯——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可能被判处六个月以下监禁的被告人无权接受陪审团审判。如果他们不是因触犯轻罪被监禁,就没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1]可想而知,当法律认为刑罚不严重之日,就是对公民定罪最草率之时。
然而与这个神话相反的是,轻罪案件的惩罚其实一点都不轻。因触犯轻罪被逮捕和定罪的被告人轻则被监禁、罚金、监控、跟踪、留下案底和受到侮辱,重则将会被剥夺工作、驾照、福利、监护权、移民身份和住房。他们有可能被取消贷款、吊销执业执照,也有可能陷入债务危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有时即便他们涉嫌的案子被撤销了,上述后果仍然会发生。
当代的美国法律几乎不会承认一次轻罪的经历就会引发如此广泛的惩罚性后果。刑法将由法官判决的监禁、缓刑和罚金划分为立法中的正式“刑罚”,而将其他所有“附带后果”抛诸脑后。然而,这种立法划分掩盖了事实——其实轻罪案件的惩罚后果无处不在。轻罪案件所引发的全部影响早在人们被判刑之前就开始了,但直到他们服完刑很久后才会结束。对罪犯而言,这种负担不仅与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极不相称,而且比法院判决的刑罚严厉得多。
轻罪制度造成的影响来自方方面面,以下我们将审视轻罪制度带来的主要惩罚性措施:监禁、缓刑、罚金及收费、逮捕令、犯罪前科记录、公共福利损失、移民影响、未来的遭遇以及与上述惩罚有关的恐惧和耻辱。
监 禁 泰龙·汤姆林(Tyrone Tomlin)是纽约布鲁克林一名53岁的建筑工人。2014年11月下旬的某天下午,他在和朋友聊天间隙去街角的商店里买了一瓶苏打水。当他走出商店,两名便衣警察正在对他的朋友搜身。一名警官拿走了汤姆林的汽水问道:“你另一只手拿的是什么?”汤姆林回答:“这是我拿的吸管,我准备喝苏打水用的。”警方搜查了汤姆林,并以持有吸管为名而逮捕了他。警官解释说:“这是吸毒工具。”
汤姆林被带至法庭,检察官称如果他作认罪答辩,就会建议法庭只判处他30天监禁,但汤姆林拒绝了。由于付不起法官设定的1500美元保释金,他被关进了因暴力犯罪而臭名昭著的莱克岛监狱。11月25日,离感恩节只有两天时,汤姆林再次出庭,这次控方虽然没有掌握毒品证据,但依旧试图与其达成辩诉交易,然而汤姆林继续坚称自己无罪。由于没钱保释,他又被送回了莱克岛监狱。几天后,汤姆林在淋浴时被一群囚犯照着头和眼睛一顿拳打脚踢,导致他两周后再次出庭时眼睛还肿着。然而就在这次听证会上,检方出示了一份来自警察实验室的报告,顶部用粗体写着“未检出被控物质”,证实了汤姆林所持的确实只是一根普通吸管。其实这份报告早在11月25日那次开庭时就传真给了地区检察官,但当时没有任何人提起它,没过几天他就被打了。现在官方驳回了这个案子,汤姆林终于如释重负地说:“可以回家的感觉真好啊。”
六个月后,汤姆林的眼睛仍然歪斜着,视力也逐渐变得模糊了。他说:“我感觉得了后遗症,我的眼睛和头部还会隐隐作痛。”现在莱克岛监狱的威胁已经过去了,他正在考虑这样一个事实:他被关起来打,损失了三周工资,也错过了与家人共度感恩节的机会,而所有这些不幸都是因为他付不起保释金。他总结得很有哲理:“我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不是拿着银勺子的强尼·里奇-基德(Johnny Rich-Kid),但即便我很生气,也不得不接受现实。这事确实不对,但事实就是这样。”他无奈地耸耸肩:“换作是你,你能怎么办呢?”[2]
在轻罪案件中,监禁不仅贯穿全程,而且最具破坏力。看守所是你被捕时被送来的地方,是你没钱保释时被关押的地方,是你被判有罪时服刑的地方,是你没钱支付罚金时受罚的地方。看守所不同于重刑犯们服刑的监狱,美国150万的在押重刑犯已经让这个国家在世界上声名狼藉,但是平均每年有1100万人被关进3000个拘留所,每天大约有73万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平均而言,这些人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因为犯有轻罪而被关押的,这一比例在部分城市高达50%。像汤姆林一样的未决羁押犯有将近50万人,虽然在法律上他们被推定无罪,但仍占全部嫌疑犯的60%。[3]
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可短可长,一些人在被捕后只用待一晚上,超过一半的嫌疑犯会被关押超过一个月,四成嫌疑犯会被关押两到六个月,有18%的嫌疑犯会在里面被羁押半年以上。平均来看,无论嫌疑犯是否有过犯罪前科,他(她)都会在看守所里被羁押至少一个月。[4]
大量的诉讼聚焦于监狱的危险状况和不健康条件,但很少有人会关注面临同样危险的州县看守所。这些看守所里人满为患、暴力频发,甚至会发生强奸和其他犯罪。这里疾病肆意传播:即使只被关押一小段时间,人们也会暴露于肺结核、皮肤病和肝炎之中。例如,佛罗里达州一位42岁的女服务员多萝西·帕林奇克(Dorothy Palinchik)因为偷了9美元的奶酪三明治而被收监,几天之后,她就因感染葡萄球菌和肺炎陷入了致命的昏迷。据统计,平均每年有近1000名在押犯于看守所中去世,其中有30%的死者是在被监禁的头几天去世的。[5]
汤姆林的故事告诉我们看守所与保释现象是密切相关的。保释应当是一种善意的“首付款”——法官设定一定的金额用以确保被告人在将来会出庭接受审判。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的被告人将被释放,当案结事了之时,这笔钱会发还给他们。(第三章更为详细地阐述了轻罪保释制度的相关规则和具体操作)然而对于没钱的穷人而言,保释金就制造了认罪的压力。大多数轻罪案件的被告人都无力支付保释金,他们要么作出认罪答辩后被释放回家,要么只能待在看守所里直到案件的诉讼程序全部结束。
无论对个人还是家庭而言,羁押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研究表明,短短24小时以内的未决羁押即可导致负面影响,较长时间的羁押则具有更强的破坏性,它可能导致驱逐、拖车,以及食品券和其他物质损失。超过500万儿童曾亲眼看见自己的父母入狱的场景,仅2009年就有超过40万名未成年人的父母被羁押在当地看守所。受羁押的父母可能会失去监护权或探视权,或因无法支付羁押期间积累的子女抚养费而再次面临羁押。[6]总而言之,无论羁押发生在定罪之前还是之后,对于轻罪案件当事人而言都是一段代价高昂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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